吴亦凡出事的时候,他们说娱乐圈要完蛋了。

我等了好几天,结果连个P都没有。

薇娅出事的时候,又有人唱衰主播们要凉了。

我就等着,结果直播行业依旧“买它买它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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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现在邓伦这事骂完罚完,是不是“伦”完就完事了?

劣迹艺人不封杀,难道真的留着过年吗?

想多了!

娱乐圈真的迎来新地震,内娱或许不会完,但“邓伦们”真的完了。

最近国家网信办就整了个清朗发布会,内容字字诛心:全面整治劣迹艺人违规复出、被封账号违规转世...

虽然对于违规、劣迹的定义还是挺模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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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杨阳还是比较期待,我都能想到,2022年内娱圈的追星姿势变了:

以前的追星:哥哥好帅!哥哥多出点作品!

现在的追星:哥哥记得交税!

政策有点狠,但这才哪到哪?

我不介意补税名单,来得更猛烈些。娱乐圈不整个八级地震,实在说不过去。

门前的路,河边的桥,边疆的守卫,城门的哨。

还有疫情这几年,免费的疫苗,免费的核酸......

你以为这钱都从哪里来呀,就是来自于税收。

换句话说,偷税的人,相当于在偷我们的钱啊,别再说关我屁事了!

再说了,大家都是凭真本事赚钱,凭啥:

拿微薄工资的打工人,老实巴交把税上交。

成天上微博的明星,就可以随便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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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搁谁身上,都不好受吧?

除了老百姓难受,我觉得“流量明星”也要慌了。

谁有流量,就开始盯上谁有没有税。

说不准,以后啥“商业价值明星榜”“年度代言费最高”榜单,很多明星都不稀罕了。

这种榜单越来越像一面照妖镜:

一集片酬、一个代言挣那么多钱,你一定收入很高吧,漏的税也很多?

这让我想到近期乐华娱乐上市,带火了“王一博概念股”

有人盲猜,乐华的招股书提到的“B供应商”,内涵的就是王一博。

如果这是真的,王一博近三年的年收入,分别就是3227.4万、1.33亿、3.02亿。

一不小心,王一博被曝出三年收入是4.67亿。

于是很多人就关心起一个问题了:

王一博交税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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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大概被“查无此伦”整怕了,除了王一博,最近杨超越、金世佳、檀健次都很忙。

大家的潜台词无非就是:宝,税了嘛?

网友的担心塌房不是多余的,毕竟内娱现在真的是谈税色变

圈内人:这早就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圈外人:原来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从崔永元曝光阴阳合同开始,明星偷税漏税就成了一部连续剧。

范冰冰罚款8亿,郑爽罚款2.99亿,薇娅罚款13.41亿,邓伦罚款1.06亿。

动不动就是亿元起步,我都快不认识钱了。

这就像什么啊?

贪官收到的第一笔钱,浪子喝到的第一杯酒,一切都只是堕落的开始。

偷税漏税是共同富裕道路上最大的毒瘤,不刮骨疗伤,是治不好了。

更何况这个毒瘤,早就中毒已深。

这不,最近有人把几年前的旧闻翻出来了。

光是2018年最后一个季度,影视行业自查申报税款117.47亿元,入库115.53亿元

这个数字什么概念?有人早就算过一笔账:

比2017年前20家影企净利润总和还多。

相当于2018年总票房的六分之一。

堪比一个小国的GDP了!

果然,不查没人,一查惊人!

有没有一种可能,只要多抓些少税的明星,说不定就可以凑一个城市一年的GDP了。

或许有人好奇,明星为什么偷税漏税藏得那么深?

总以为有范冰冰、郑爽这些前车之鉴,大家会就此收敛。

然而邓伦1.06亿告诉我们,不会!

只因为明星们“洗钱”的招数太多了:

签订阴阳合同、成立个人工作室、选注册地、片酬“税后价”...

专业出身的会计看了,都觉得“我还是太年轻”。

就拿签订阴阳合同来说,就是同个项目,签订两份以上的内容不同的合同,对外那份就是用来避税的。

就像范冰冰、郑爽的“阴阳合同”。

还有成立个人工作室,相当于把明星个人收入,变成个人工作室所得,纳税比例大大降低。

去年郑爽事件被爆前后,就有多达700家艺人忙着注销经纪公司,咱也不敢问为什么。

来自天眼查

各位粉丝,以后看见你家爱豆开工作室,先不要急着开心:

“哥哥,你终于长大了!”

“哥哥,你终于独立了!”

你应该开始操心,你家爱豆是不是计划偷税漏税了。

说到注册地,就不能不提一句:

“世界那么大,为什么我们必须马上去霍尔果斯”

霍尔果斯一直都有“霍莱坞”、“避税天堂”的美誉之称。

曾是明星扎堆注册公司、工作室的圣地,只不过空有公司,不干事实,纯属挂羊头卖狗肉。

借用农夫山泉的广告语来形容,

霍莱坞并不生产电影,只是皮包公司的搬运工。

只能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捋完一遍后发现,不得不说:

偷税何其多,洗钱竞何如。政策与对策,守规者吃土。

所以奉劝各位明星,

一定要好好交税啊,钱是挣不完的!

但国家不让你挣了,你就真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