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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安福县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河湖治理,助力抓好大保护,为辖区内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突出问题整治,开展水污染整治工作“回头看”。联合县水利局、县河长办对泸水河流域开展多次联合巡查,重点巡查支流及湖泊、水库水质污染以及侵占河道、养殖污染、非法采砂、垃圾倾倒等问题。针对河湖生态保护的突出问题和整治难点,通过排查,共处理案件线索40余件,立案并就相关问题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41件,清理固废垃圾1000余吨,推动河湖生态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强化多向合力,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近年来,河湖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巡湖20余次,2021年8月,安福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建立《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推进河湖生态保护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了联席会议,河长办及各成员单位均参加了联席会。会上,各成员单位结合河湖长制工作职责,就河湖管理保护及本部门“两法衔接”工作进行了交流讨论。加强了检察机关及各行政单位的沟通,为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优化水生态形成保护合力。

专业指导,推行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针对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和水库水质保障等问题,聘请水务单位专门工作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线索排查、案件办理,以专业的知识为指导,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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