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预计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有关规定,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公司已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现将有关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营业收入应当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二、相关风险提示

1、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未经审计),预计公司2021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若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将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公司股票将于公告后停牌一个交易日,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御银股份”变更为“*ST 御银”,股票代码仍为“002177”,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为“±5%”。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2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将出现本规则第9.3.1条有关情形的,应当在相应的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21年年度报告为准。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