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经常可以看到欠条重新签订的情况,那么这种重新签订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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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时效过了又写欠条有效吗?

原先的债务过了诉讼时效,债权人丧失的是胜诉权,但是他们之间实际的债权债务关系还是有的。即本来可以不还这笔钱,但是,由于债务人又和对方签订了新的欠条,就等于放弃了原先的时效利益,所以即使反悔也已经迟了。

2、欠条与借条是一样的吗

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一、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借贷、承揽、运输、损害赔偿等原因产生。

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三、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等。

四、举证难度不一样。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抗辩相对难度较大。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五、诉讼时效不同。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欠条如果有还款日期,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则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计算三年。

3、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❶ 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❷ 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❸ 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❹ 一式两份

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