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即一户一宅。那么,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办?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怎么办?

一、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怎么办?

1.有偿退出

对于合法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国家出台了相关的宅基地制度改革举措,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退出多余的宅基地,还能获得一笔退出费用。

2.拆除处理

如果农民在村内建了新房,但是没有将以前的老房子及时拆除的,或者以强制或是欺骗手段占有宅基地建房的,依法继承但是在后期却未经批准新建或是改建房屋的,多占宅基地上的房屋都会面临被责令限期拆除的结果。

注:“拆旧建新”是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基本逻辑,一些村民寄希望于搬进新居后老房子能够继续保留,这是难以实现的。

3.有偿使用

目前部分地区已经试行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如果一户多宅的农户不想拆除多余的房屋,可以通过向村集体缴纳一定的费用对宅基地继续进行有偿使用。

4.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的严格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考虑到实践中很多户籍管理与宅基地管理不衔接,也就是说拥有多处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户条件但没分户的,只要村集体同意并且公告无异议,补办手续后也是可以确权的。

5.因房产继承和赠与形成的多处宅基地,这种情况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既然是合法的,依法应当确权。

二、一户一宅没有宅基地的村民怎么办?

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目前有两种解决办法,第一种向村集体提交申请,第二种在本村内流转别人的住宅。

申请农村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1、农村家庭因子女结婚等原因需要进行分户,缺少宅基地的可以申请;

2、由于外来人口落户,已经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没有的宅基地也可以申请;

3、因村庄和集镇规划、防御自然灾害或者用于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等需要搬迁的家庭,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得申请宅基地;原有宅基地面积已达到规定标准或者未到达分户标准的,村民不得申请宅基地;进行出租、买卖等非法转让房屋的人也不得申请宅基地。

总的来说,对于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要分情况来办判定,不合法的一户多宅将无法确权的,合法的尽管一时不能确权,国家还是尊重历史,注重私有财产的保护,允许农民多岀宅基地的存在,如果房屋不能自然倒塌,决不能强行拆除,宅基地也不会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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