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浙江省永嘉县,一工地发生一起惨烈事故,一男子凭借假证操作塔吊时,由于塔吊吊钩脱落,造成一人死亡。事后,相关责任人被抓获归案。2022年3月17日,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重大责任事故案的起诉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男子徐某,1991年出生于云南省镇雄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务工,住镇雄县。徐某因涉嫌犯重大责任事故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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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此案查明,徐某到永嘉县某某街道C03-18、C03-19、C03-24地块建设项目工地务工,在没有取得建筑施工特种行业操作资格证书的情况下,通过黄某购买了建筑施工特种行业操作资格证书。经查,徐某购买的建筑施工特种行业操作资格证是假证。

事发当日,徐某在无证的情况下,操作该工地塔吊施工,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事故中塔吊吊钩脱落,造成牛某死亡。事后,某某大诚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140万元人民币。徐某到永嘉县公安局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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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导致一人死亡,又伙同他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他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决定予以从轻处罚。徐某在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徐某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