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开展夜查行动中,查获一名因醉驾驾证被吊销,再次饮酒驾车男子朱某某。

当日,直属四大队杨店中队在辖区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鄂K**969小车驶入临检点,民警对驾驶人朱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朱某某无法出示驾驶证。后经核查,民警发现朱某某于2018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拘役三个月,其驾驶证被吊销。

朱某某交代,当日中午他与家人在朋友家聚餐,期间喝了白酒。吃过晚饭后,朱某某妻子驾车回家。车辆行驶过程中,朱某某和妻子因琐事发生争执,妻子赌气将车停在路边后,独自打的回家。心存侥幸的朱某某“冒险”驾车回家,待车辆行驶至永安涵洞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针对朱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机动车的两项重点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累计罚款3500元,并处拘留10日以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