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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买房的你,有没有想过,如果贷款失败,该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我接到过不少咨询,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有感而发,写于此,与君共勉。

我看了一下政府提供的比较新的房产买卖合同范本(开发商的房产销售,一般是被要求使用这个版本的),对这个问题是有提到,但页面留白,让买卖双方自行约定该怎么处理。我建议:在这个留白的地方,一定得写上类似“若贷款失败,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付资金,合同解除,双方互不违约”等这样的条款。详细一点的,还可以把贷款失败的标志、退款时间,拒不退款的违约责任等都写上。

无论你有多着急签约,我都强烈建议你把整个合同一字一句地看完,弄清楚其中的含义,对自己不能接受的条款要坚决提出修改意见,否则宁愿不买。要知道,房产买卖,涉及的金额巨大,可不是小事,必须重视。

另外提一下,虽然有要求开发商按政府提供的合同范本跟购房者签约,但开发商往往通过“补充协议”的形式规避该版本合同的公平正义,以加重购房者的责任,减轻自己的责任,占尽便宜。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建议:不要预付任何形式的资金(定金、认筹金、认购款等)和预签任何文件,签完正式的合同后再按合同付款。签合同的时候,如果开发商要你签补充协议,你就得小心了,如果该协议写得像《马关条约》似的,你要么拒签,要么要求修改。如果已经签了,建议向住建部门投诉——一些地区明文规定不得欺负购房者,否则罚它没商量。向法院起诉的,这是后话,此处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