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老板觉得技术部很“闲”,于是就给他们分配了销售任务,没想到技术员老马带头反对,还指责公司单方面违约,他拒不服从。

老板很生气,把人事经理叫去训了一顿:“老马这个老实人,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硬?又从哪学到那么多道理?平常你总爱往技术部跑,是不是被收买了,合着伙与我作对?”

人事经理连连摆手,解释道:“平常大家怎么骂我的,您还不清楚么?我去技术部,是监督工作,怎么可能和他们合伙?”

“谅你也不敢!”老板点了点头,说道,“现在给你个任务,把这个害群之马给我开除了,还不能付补偿金。”

人事经理一愣,为难地说道:“一般技术好的都有点脾气,您就别和他一般见识了。再说了,没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还不给补偿,我做不到啊。”

老板皱着眉头,把桌子一拍,发火道:“这种小事都做不了,我要你干什么?要么他走,要么你走,你看着办吧!”

说完,老板摔门而出。

人事经理颓然坐在沙发上,摇摇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过了好一会儿,人事经理猛地站了起来,大踏步地走出了老板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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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公司开了一个所谓的职工代表会,修改并通过了部分规章制度,随后有计划地开展全员轮训。

但是人事部却很反常地要求:培训时不准拍照。

参加过轮训的员工都说,制度新条款简直就是“小学生守则”,连上班讲闲话、顶撞监管人员也要警告扣分,而且规定“三次警告”视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老马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找借口没有参加培训,人事经理也没强求。

由于新制度过于苛刻,没过一个星期,很多员工都不小心“中了招”,然而只有老马接连受了两次书面警告。

眼看再有一次警告就要被辞退,老马有点患得患失,将一个内网模拟项目,不慎联到了外网,造成重要数据被恶意下载、传播。

老马发现这个错误后,迅速切断了外网,但人事经理却“未卜先知”般,站在了他的面前。

人事经理把众人支走,严肃地对老马说:“你这个错误,已经给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光凭这一点,公司就有理由立刻开除你!”

老马低着头不吭声,然后猛然爆发,冲着人事经理嚷道:“就算我不犯这个错误,也免不了再被你警告,你们这些人,不就想逼我辞职吗?”

人事经理冷冷地看着老马,说道:“你少在这装无所谓,我如果以今天这个理由开除你,你还好意思在业内混吗?”

人事经理说得不无道理,老马一时哑口无言。

“同事一场,我给你个面子。”人事经理淡淡地说道,“我记你三次顶撞监管人员,根据规章制度,予以辞退。”

老马思索片刻,说道:“你好人做到底,让我主动辞职算了!”

“不行!”人事经理的声音很大,把老马吓了一跳。

人事经理从随身带的公文包里拿出几张《会议签到表》,丢给了老马:“这几天,你研究研究这个,会开窍的!”

几天后,老马在人事经理的办公室接过辞退通知书,迅速签了字,然后激动地对人事经理说:“谢谢啊,等我胜诉了,一定回来感谢你。”

人事经理笑了笑,说道:“那时我就不在这里了,咱们找个地方多喝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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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些小伙伴被结尾的“弯”弄得有些糊涂,我先揭一下“谜底”:人事经理“背叛”了老板,一直在暗中帮助老马,最后的结果是:公司不得不双倍给予老马经济补偿金。

为什么这么说呢?

1、公司要是以老马工作失误,造成巨大损失为由辞退他,一点毛病都没有,甚至都不需要规章制度的支撑。然而,人事经理硬是把辞退和违反规章制度联系在了一起,这就大有玄机了。

2、公司以违反新制度条款为由辞退老马,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新修订的制度条款实属无效。这些制度条款,经过了“职工代表会”审议,也并无违法内容,看起来没什么问题,然而它在实施过程中,缺少了一个重要环节,即“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

3、有人会说,公司组织轮训,不就是典型的告知吗?没错!但是,老马没参加呀,会议签到表上没有他的名字。所以公司无法证明已将规章制度告知老马,后来,人事经理干脆把会议签到表全都取了出去,把水搅得更浑了。

综上,老马以公司违规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获得双倍经济补偿,大概率能够胜出。

这里,还牵扯到另一个问题:老马上次操作失误,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有许多人能证明,公司能不能重新以这个理由合法辞退老马呢?

答案是:不能。因为老马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打官司,针对的都是手头上的那份《辞退通知书》,只要《辞退通知书》上的内容有问题,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事实上,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一经作出,并且确定后,是不能追加新理由的,除非你把员工再招聘回来,重新辞退一次,而这种现象几乎不可能发生。

总之,不要以为只能老板给员工设“陷阱”,其实员工也可以给老板留“套路”。员工在遇到无良企业不合理对待时,可以针对公司管理上的漏洞,进行必要的反击,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