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广西平乐443名“法律明白人”成乡村治理行家里手

因为挖泥烧砖,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榕津村某砖厂与村民莫美良产生纠纷。双方思想偏执,听不进政府工作人员的劝说,也不愿意通过法律渠道解决。2021年6月,在榕津村“法律明白人”莫时华的积极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榕津某砖厂支付6万元给莫美良,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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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津村是平乐县推行“法律明白人”举措试点村。2021年以来,平乐县积极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队伍,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平乐县司法局局长陈艳清介绍,“法律明白人”采取自愿原则,按照村民自荐或者村委会推荐初选对象,报乡镇党委审核后,再报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审定确定并公示,对象大多为村“两委”干部、兼职法律工作者、退休教师、普法志愿者等。通过学习培训,他们逐步成为乡村治理的行家里手。

沙子镇保和村副主任廖春生被推选为“法律明白人”后,积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调解技巧,将一起长达9年的纠纷顺利化解,在当地成为美谈。

9年前,林某贵一家在自家的围墙外砌了一条50厘米宽的花圃,把通向叔叔林某云家的公路占去了将近三分之一,导致林某云一家通行受到影响。此后,双方矛盾不断升级,虽经村干部多次调解,但始终没有结果。2021年2月,林某云联系廖春生,希望他能调解与侄子长达9年的通道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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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春生充分利用在平乐县人民调解业务培训讲座上学到的调解知识和技巧,多次给双方理清前因后果,明确双方纠纷责任,并向林某贵讲解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叔侄俩最终解开心结,重归于好,恢复原来的路况。

村里多些“明白人”,法律面前少糊涂。张家镇黄岭脚自然村村民廖少天告诉记者,自从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大家遇到问题都会找他们问清楚、弄明白,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日益增强,现在打架闹事的人少了,乡风也变得更加文明了。

目前,平乐县147个村(社区)共遴选出443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法律明白人”全域覆盖。截至目前,全县“法律明白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09次,调解案件2209件,参与开展法治宣传咨询活动50余场,“法律明白人”逐渐成为全县基层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乡村治理的重要力量。

“‘法律明白人’发挥‘关键少数’的引导作用,带动身边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平乐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镇如是说。

(广西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