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上午8时34分,古书院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有人在辖区某小区执行疫情防疫工作时被一男子殴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查:3月7日上午8时30分许,辖区某小区居民王某龙欲离开其居住的小区,在小区门口发现自动门无法打开,便上前对自动门进行损坏,正在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的工作人员酒某发现后,口头对王某龙进行劝阻,同时告知其因全员核酸检测小区暂时封控的情况,王某龙不听劝阻对工作人员酒某进行追打。

鉴于上述事实,王某龙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且情节严重。2022年3月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北石店公安分局给予王某龙行政拘留十日之处罚。

警方提示

防控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居民要主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保障好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根据其违法情节严重程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导致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来源:晋城市北石店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