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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王启、吕程等人刑事责令退赔、罚金一案中,执行回款7318190.47元。按照本院作出的(2019)黑06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害人名单及各人应退赔金额计算出分配比例,并按比例发放。

现通知该案被害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院将按比例发放相关款项。如30日内未与本院联系,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0459-6829156 0459-6829136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9日

来源:哈尔滨市疾控中心

责 编:姜洋

审 核:子美

监 制: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