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王启、吕程等人刑事责令退赔、罚金一案中,执行回款7318190.47元。按照本院作出的(2019)黑06刑初16号刑事判决书中被害人名单及各人应退赔金额计算出分配比例,并按比例发放。
现通知该案被害人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院将按比例发放相关款项。如30日内未与本院联系,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0459-6829156 0459-6829136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3月9日
来源:哈尔滨市疾控中心
责 编:姜洋
审 核:子美
监 制: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