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自由,指符合生育条件的女性在任何时间,都有选择生或不生,生一个或多个的权利。

但在当今舆论环境下,生育自由早成一句空话。

一位美女入职不久后意外怀孕,被公司无故辞退,评论区却把美女骂上热搜。

每声谩骂,都在把女性往不婚不育的路上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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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有些事情,连法律都认为不该做,部分网友却觉得做得好。

比如辞退孕妇。

几年前朱女士应聘进浙江某家公司,担当人力资源部经理,月薪14k。工作后不久,她发现自己怀孕,且很快因羊水过少而被迫住院。出院后,她开始被老板针对。

先是由部门经理降职为行政助理,接着薪酬从14k变成4k,最后更是以旷工为由直接辞退。

她诉诸法律,法官判公司赔偿她19.6万元。

原本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围观群众的发言却令人诧异,他们纷纷表示:朱女士做得不对!理由是她刚入职就怀孕,是想把公司当冤大头,意图薅公司的工资、社保和生育津贴。她这种“占便宜没够”的行为,严重损害职业女性的职场声誉,会加重社会对女性的就业歧视。最后还将企业不招女性员工的锅,扣在朱女士头上。

如果入职就怀孕的性质如此恶劣,那你们觉得入职多久后怀孕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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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想想这个问题,会发现任何时候怀孕,好像都不合适。

入职两三年的女性,肯定背负不少工作。怀孕后她的任务会分给其他同事,增加同事的负担。

入职五六年的女性,大概率身居要职。一朝怀孕,下属谁来管?项目谁来做?耽误工作!

哪怕入职十年,怀孕期间必然影响公司赚钱,难道要主动辞职才叫有职业道德?

一个必须强调的事实是:企业不招女性是因为只有女性要休产假。

在人造子宫被发明出来前,女性的职场困境会一直存在。上面之所以出台相关法律,正是为助力女性在困境里求生存。责骂被辞退的孕妇,等于维护辞退孕妇的公司。得到维护后,其他公司辞退起孕妇来更理直气壮,这才会加剧女性就业歧视。

人们不能既要求女性生三胎,又要求女性赚钱,还不让女性在工作期间怀孕。

既然规定女性有生育自由,就不该限制怀孕时间。

一家公司刚招到人就破产能得到同情,员工刚入职就怀孕不该得到谩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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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支持公司辞退朱女士的理由是:老板无缘无故亏了钱。

恕我直言,亏钱是创业的风险之一。创业本就是高风险高收益,天下哪有稳赚不赔的事?

连一位员工几个月基本工资的钱都亏不起,还要骂骂咧咧,这种公司趁早关门了事。

抱怨被迫分担怀孕女同事工作量的人,倘若是女性,你也曾经享受过或未来会享受产假福利。倘若是男性,为已存在或未到来的妻子,你也该维护孕妇权益。

不要让生育自由成为虚假的童话故事。

网络总在批判坚持不婚不育的女性,动辄给她们扣上“枉顾人类生存繁衍之大业”的帽子。其实只要女性不因怀孕失去就业岗位,不因生育失去家庭地位,相信大部分女性都不会萌生不婚不育的念头。

当京东的女高管在饭局上小心翼翼地告诉刘强东自己已怀孕时,当刘强东说出那句“公司离了谁都能转”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位女性被困在名不副实的生育自由里,茫然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