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网讯(记者 云小记)日前,昆明市招生考试院发布《昆明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办理流程及要求》,2021昆明中考15类考生可加分:

5月19日-23日,符合加分照顾条件的考生到学校领取《昆明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持相关证明材料及《审核表》到相应的审核部门办理加分照顾审核手续。

5月20日-6月4日,审核部门对加分照顾考生进行加分照顾资格审核。6月5日前,审核部门将汇总后的符合加分照顾的考生名单、加分项目和《审核表》提供给相关招考机构复核。

6月6日-19日,县(市)区招考机构根据审核部门提供的汇总名单及审核意见进行复核,将符合加分照顾的考生信息录入"昆明市学考网",并组织学校对加分照顾考生信息及时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加分照顾项目。

6月20日-23日,市招考院根据县(市)区招考机构复核上报的考生名单及加分项目办理加分照顾手续,并将办理结果返回各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学校。

昆明市2021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加分照顾要求

1、烈士子女(照顾12分)

2、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10分)

3、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人民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6分)

4、战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部表彰的一级或二级英模子女(照顾12分)

5、荣立个人一等功现役军人子女、在职人民警察子女、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6分)

6、荣立个人二等功现役军人子女、在职人民警察子女、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3分)

7、驻艰苦边远四类以上地区(含四类)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12分)

8、驻艰苦边远三类地区或二类及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9分)

9、驻艰苦边远二类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照顾6分)

10、获省人民政府或国家部委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照顾12分)

11、获州(市)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照顾9分)

12、获县(市)区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子女(照顾6分)

13、户籍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并在当地初中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6分)

14、云南省内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照顾6分)

15、归侨学生、归侨(华侨)子女、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科技奖的侨眷子女、中国台湾籍考生(照顾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