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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房地产行业将迎来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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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一、优化开发条件,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一)优化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凡在2022年12月底前新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对已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第一期50%土地出让价款的,受让人报经土地出让人同意后,可按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比例和规划设计要求,分期申请办理50%的不动产登记。剩余土地在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后办理不动产登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优化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对已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取得相应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地产项目,可按照缴款与建设总面积比例开展房屋预售。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以上,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在满足工程建设进度支付的条件下可用于缴纳同一地块剩余未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优化房地产项目前期施工备案。建设单位具备经规划批准的设计方案、经专家论证合格的基坑支护设计和施工方案、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售楼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施工单位为唯一总承包单位的,可向自然资源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地产项目放验线、基坑开挖和支护、售楼部所在建筑物或构筑物施工备案,并按照备案内容进行前期施工。办理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房屋主体结构施工。〔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优化农民工工资缴存额度。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分类确定农民工工资缴存额度。其中,上一季度信用等级为A级的可免予缴存;信用等级为B级的,按照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总额的5%缴存农民工工资;信用等级为C、D级的,按照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总额的10%缴存农民工工资。〔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上一季度信用等级为A级的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时,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节点的资金使用额度可上浮1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推行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推动测绘、验收、缴税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整合,新开发项目在商品住房预售中约定交房即交证,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在同批次开发项目中,实现新建商品住房交房即交证达到首批次集中交付50%以上的,给开发企业信用分值加5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调整普通住宅界定标准。单套普通住宅界定标准由140平方米以下(含140平方米)调整为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并同时满足另外两个条件: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2.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提升服务保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八)满足房地产信贷合理需求。全面落实房地产金融长效机制,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充分用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过渡期缓冲政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重点满足首套房、改善性住房按揭需求。〔牵头单位: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眉山银保监分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政策。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稳步推进成德眉资四市住房公积金同城化,推进四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有关公积金贷款政策落实。适当放宽贷款及提取政策,允许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或父母购买自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允许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调整房屋套数的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适当下调开发企业履约保证金比例。〔牵头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加大城市对外宣传营销力度。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积极瞄准省内外重点城市开展营销,扩大眉山城市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建设完善眉山房产网,组织全市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项目开展线上宣传销售,利用抖音、微信等平台拓展网络销售渠道。〔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一)加强购房群众政策服务保障。市外来眉购房人员可凭所购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或居住证,其夫妻双方及子女、父母在教育、医疗、旅游、养老、公共交通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加强行业治理,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十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加大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等领域的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和逃避资金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信用扣分、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协会职能职责和行业自律作用,开展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审核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登记备案材料,亮证上岗。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施策的原则,加强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和“问题楼盘”的化解处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眉山银保监分局、市网信办,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眉山高新区管委会、甘眉工业园区管委会〕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可根据实际细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不知道小4理解的对不对,总结下来就是:房产老板的现金不用拿出来那么多了,压力就不会那么大了,对于买房者来说在贷款方面支持力度更大一些了,并且鼓励对外宣传,多让外地人来眉山置业安家。对于房产中介这个职业管理也要加大力度,提升专业度。

总之呢,是在房子是用来住的大背景下,促进眉山的房产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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