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断卡”行动犯罪案件,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欧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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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一男子银行卡结算金额402万,获刑六个月,原因是...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8月份,被告人欧某某将其名下一张银行卡以1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经核查,该银行卡在2021年8月1日至11月6日期间的支付结算金额累计达人民币40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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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认为, 欧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是自首, 可依法从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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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案例中,由于被告人是刚涉社会不久的青年,没有稳定的工作,缺少收入来源,为获取消费资金,法律意识淡薄的欧某某禁不起金钱的诱惑,铤而走险,非法出卖自己的银行卡从而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受到应有的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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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断卡”行动以来,岑溪市人民法院立足部门职能,积极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机关沟通协作配合,严厉打击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彻底斩断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分子的手段、出路和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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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既要提高犯罪风险防范意识,保护好个人隐私,不当被害人,也不要为了贪图小利去触犯法律,成为被告人,慎之慎之!

来源:岑溪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