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的一天,昆明市第二女子监狱,律师齐聚一堂,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

这天,律师们准备离开时,一名女犯人突然失声呐喊:“救救我,我是被冤枉的!”

女犯人的表情有些疯癫,众人以为她精神不太正常,便没怎么在意。

当得知她已经服刑8年时,一位名叫杨柱的律师停下了脚步。

杨柱认为,8年了还在伸冤,如此坚持不懈,背后或许另有隐情。

他决定帮助这名女犯人,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将彻底改变女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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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被投毒,17岁少女成凶手

时间回到2002年,这时的钱仁凤只有17岁,家住农村,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

春节刚过,正月初六的一大早,钱仁凤便起床收拾东西,准备去县城打工。

出门时,父亲在猪圈喂猪,母亲在菜地松土,钱仁凤朝二人简单地挥了挥手,这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告别。

在这之后,钱仁凤来到巧家县,由于只读过4年书,文化程度不高,她只能在一家私人托儿所担任保育员。

这家托儿所是18岁的朱梅和母亲一起创办的,规模不大,钱仁凤是唯一的保育员。

2月22日,和往常一样,朱梅和母亲把午饭做好,然后外出买菜,钱仁凤则独自留下来照看孩子。

下午4点左右,朱梅和母亲回到托儿所,接下来的一幕令两人惊呆了:

有4个孩子脸上发青、嘴唇发紫,手指和脚趾甲都是青色的!

眼看事情不对劲,她们赶忙把孩子送到了医院,经过抢救,3名孩子转危为安,1个名叫侯磊的2岁女孩不幸身亡。

看着女儿僵直地死去,侯磊的父母难以置信:早上还活蹦乱跳的孩子,怎么突然就死了?孩子在托儿所到底经历了什么?

巨大的悲恸下,死者父母决定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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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孩子中毒, 且1名孩子死亡,如此重大的案子,立马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

很快,巧家县公安局,及其上级单位云南县昭通市公安局,两级公安机关联合组成了专案小组,对此案进行调查。

警方来到托儿所,经过现场搜证,在厨房的猪肉、面条、大米,还有教室柜子上的豆奶粉、注射器,以及室外的垃圾、孩子的呕吐物等23处物品中,发现了“毒鼠强”成分。

这是一个重大发现,意味着本案是人为蓄意的投毒杀人案!

警方第一时间将钱仁凤锁定为犯罪嫌疑人,因为事发当时,她是唯一一个在场的成年人,只有她有时间、有渠道犯罪。

当天晚上7点左右,钱仁凤被警方带走,对此,朱梅和母亲很诧异,不敢相信钱仁凤是投毒者。

朱梅的母亲说:“我看这姑娘是个很本分的人,也不怎么讲话,怎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呢?”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审讯的第三天,钱仁凤认罪了。

审讯笔录上,她是这么说的:“朱梅经常吼我,给我吃剩饭,事发当天还让我一个人看管10几个孩子,我很恼火,想报复她,所以把灭鼠药混在午饭里,让孩子们吃了,孩子得病,朱梅就要出钱治,没想到最后毒死了人。”

审讯结束后,她还到现场进行了指认,加上公安局一系列权威的调查,钱仁凤是凶手已成为板上钉钉的事实。

三天之内,凶手落网,案件真相大白,公安局的高效令所有民众松了口气。

可钱仁凤真的是凶手吗?

少女被判无期,律师发现疑点

正月十七号,警察来到钱仁凤的老家,通知其家属:“你女儿在城里犯事儿了。”

钱仁凤的父母都是老实木讷的农民,听到女儿犯罪,怎么也不敢相信。

自从上次告别,他们再也没见过女儿,直到2002年8月,投毒案发生六个月后,这对农民夫妇终于看到了孩子。

这时,钱仁凤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一案,开庭审理,父母则受邀在这场庭审进行旁听。

在钱仁凤父亲看来,这场庭审时间很长,有些词根本听不懂,而他的目光一直注视着女儿。

看着女儿已经瘦得不成人样,这位朴实的农民不禁泪流满面。

全天下,只有父母最了解孩子,他相信女儿不是坏孩子,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做出投毒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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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由于本人供认不讳,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钱仁凤被判无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钱仁凤被送往昆明市第二女子监狱服刑。

入狱后,她突然推翻了之前的认罪言论,不断申诉,坚持声称自己没有投毒,可惜,这时已经没有人再相信她的话。

即便如此,钱仁凤也一如既往,坚持了整整8年,终于迎来了人生的转机。

2010年4月,云南省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与女子监狱达成一项合作——为服刑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杨柱是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这天,他按惯例在监狱内宣传法律,就在这时,钱仁凤向他求助,并说明了自己所背负的冤案。

回到事务所后,杨柱和同事翻出当年的卷宗,仔细研究后,发现此案的确疑点重重:

第一,为什么只有四个孩子中毒,而其他孩子却安然无恙?

审讯笔录中,钱仁凤说自己把毒药混在午饭里,警方证据也显示,厨房用具都有毒,如果这皆是事实,那应该所有孩子都中毒才对。

第二,钱仁凤的投毒动机是报复朱梅,可两人之间明明没有矛盾。

朱梅接受警方调查时曾说:“我跟钱仁凤的关系很好,因为岁数相仿,就像姐妹一样,我还把自己的衣服借给她穿。”

而且,朱梅还多给钱仁凤150块钱的工钱,这是高于行情的,因此,钱仁凤没理由想报复朱梅,她的杀人动机根本就不成立。

第三,钱仁凤投毒所用的毒物也存在疑点。

钱仁凤曾交代,灭鼠药是从老家拿的,是塑料瓶装的红色液体。

可是,根据警方的调查,钱仁凤的父亲只买过3种灭鼠药:一种是玻璃瓶装的红液体,一种是塑料瓶装的黄液体,还有一种是白色粉末。

这些与钱仁凤所交代的灭鼠药并不一致,钱仁凤的毒药到底是从哪来的,警方并没有深入调查,而是直接忽视了这一点。

第四,除了毒物的来源不明,更重要的是,警方没有在现场提取指纹,这是没理由也不应该的!

杨柱律师说:“为什么不提取指纹?老鼠药和注射器至少要做一个指纹鉴定,2002年我们国家的技术完全足够做的。”

第五,本案还存在一个最大的疏忽:真正的凶手,或许早就现身了。

在当年朱梅向警方所做的笔录中,她并没有怀疑钱仁凤,而是怀疑了两个男人。

她说,一年多前,县城里有两个男人在追求她,一个姓罗,一个姓谢,但她觉得两人心术不正,便都拒绝了。

可能是怀恨在心,两个男人居然联合起来,偷走了朱梅家6000多元钱,最后被警方捉拿归案,坐了一年多的牢。

2002年1月24日,两人被同时释放,他们出狱后不到一个月,托儿所投毒案就发生了,天底下哪有这么巧合的事?

有动机、有时间、还有作案前科,无论怎么说,这两名男子都应该很有嫌疑,警方至少应该把两人带到警局,进行一些盘问和调查,可警方却完全忽视了二人。

综上,律师们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点,光凭现有的证据,绝对不能判定钱仁凤是凶手。

检察院开展调查,最终成功翻案

在律师们的帮助下,钱仁凤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经过调查,法院认为原判决没有问题,驳回了钱仁凤的申请。

眼睁睁看着希望破碎,钱仁凤还是不愿意放弃,又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申诉。

苦苦等待近3年,直到2013年5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终于决定受理她的案件,展开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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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次审查卷宗,检察官发现了更多疑点。

首先,中毒者的症状和毒鼠强中毒的表现不一样。

毒鼠强的中毒者会全身抽搐、口吐白沫、小便失禁、意识丧失,但侯磊和其他三名幼儿并没有出现这些症状。

其次,当年的这份毒物检测报告,没有列出具体数据,检察官怀疑其真实性。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年有5份笔录的签名,压根不是钱仁凤本人的字迹!

这5份笔录非常关键,3份与认罪相关,2份与物证有关,如果没有这5份笔录,就不能认定钱仁凤有罪。

按理说,这5份重要笔录都应该由钱仁凤本人签字,可经鉴定表明,这些签名都是记录人员蒋成林的笔迹。

办案人员代签名,这不符合程序要求,也根本不是钱仁凤本人的真实意思。

综上,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建议。

2015年5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此案,直到12月21日,法院撤销原判决,宣判钱仁凤无罪。

走出监狱的这一刻,钱仁凤被激动的人们团团围住。

拥挤的人群中,她一眼就看到了自己的父亲,当年那个健壮的父亲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两人对视一眼,皆是抱头痛哭。

13年过去了,钱仁凤已经30岁,不仅错过了最宝贵的青春,也错过了自己的母亲。

临终前,母亲一直举着钱仁凤的照片,哪怕遭受了不少非议,她仍然抬头挺胸直到去世,因为她到死都相信女儿无罪。

事实证明,她是对的。

获得百万赔款,开始新生活

从监狱出来后,钱仁凤的生活重归平静。

为了表示歉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公开向她鞠躬道歉,同时,她也获得了172万元的国家赔偿。

除此之外,钱仁凤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以及一个不错的丈夫,有了幸福的婚姻,也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而当年不幸去世的女婴的父母,也重新有了两个孩子,一家人生活简单幸福,不过,对于当初夺去女儿性命的凶手,两口子始终放不下。

真正的凶手到底是谁呢?

杨柱律师将自己的猜测提供给了检察院,针对他的猜想,检察院进行了全面的复查,可惜的是,由于证据不足,仍然无法确定真凶。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真正的凶手,一定会得到相应的惩罚,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近年来,我国的法治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也就是说,当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宣告无罪。

为了不冤枉无辜,即使有可能放掉坏人,也不会错杀一个好人。

这也体现了国家改错的决心和力度,在这样的法治环境下,我们相信,未来的社会一定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