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公安局关于杨芬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社会治安环境,根据相关部门工作要求,现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犯罪嫌疑人杨芬(曾用名:杨芳),女,汉族,公民身份号码:152625197609270024,2022年3月5日, 杨芬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化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

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凡是 与杨芬有债权债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 (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2日), 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 (微信 、支付宝 、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 到化德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申报 ,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不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李警官:13948849365、戈警官:15847404055

化德县公安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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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化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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