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11时许,威海高速交警支队双岛公安检查站,民警在例行检查一辆鲁K牌照黑色小型客车时,发现车内有两名幼儿,且堆满了行李和物品,有超员嫌疑,遂要求乘客下车核对人数。经检查,该车共乘载6人,而核定载客人数为5人,属于超员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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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周某称,准备去烟台走亲戚,自己也知道超员了,但是觉得多个孩子不占地方,把后座放倒之后就让孩子母亲抱着孩子躺着休息。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驾驶的危害性,责令其转运车内超员乘客,并依法对其载客超员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的处罚。

婴幼儿也是有生命的个体,如果认为孩子多一个不算超员,这种想法是十分危险的!

私家车的核载人数是以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核载人数为准。交通法规中关于“超员”方面,并未对乘车人员的身高、体重、年龄等作出规定,而只是规定了“数量”。所以,一辆核载5人的汽车,多出来一个儿童(即使是怀抱在父母怀中的婴儿)也属超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