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重封建礼教的古代,人们把为丈夫守节而死的女子叫做烈女,或者烈妇,掌握话语权的士大夫们,很乐于为这些女子树碑立传,不吝赞扬。今天笔者就和大家分享一个清朝烈妇的故事。这个烈妇不同于一般的女子,她没有在丈夫去世之后马上殉夫而死,而是卖掉了自己的嫁妆,让公公纳妾生子,这究竟是为何呢?且听笔者为您慢慢道来。

话说清朝嘉庆皇帝在位时,在仙居县(今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有一个朱姓女子,为了行文方便,我们姑且称之为朱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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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氏是小家碧玉,她的父亲是个儒生,自幼就教导朱氏阅读儒家经典,因此朱氏深受儒家伦理熏陶。朱氏十七岁的时候,出落得亭亭玉立,经过媒人介绍,嫁给了同乡的一个秀才应旦华。应旦华是个博学俊俏的书生,家境虽然一般,但是在当时人看来,是有远大前程的才子。二人婚后琴瑟和谐,很是幸福,十九岁那一年,朱氏为应家生了一个儿子,两人的感情更甜蜜了。

可惜好景不长,一年后,应旦华得病去世,朱氏在葬礼上哭干了眼泪,她一度想要自尽殉夫,但是想到还有一岁的儿子需要抚养,因此她强忍悲痛,没有做傻事。应旦华家人丁单薄,从应旦华的祖父一直到应旦华的儿子,四代单传。应旦华没有兄弟姐妹,他死后,家中只剩下父母和妻子朱氏,以及两人的儿子。

朱氏将儿子视为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对儿子照顾得无微不至。可是老天偏偏要戏弄命运已经很悲惨的朱氏,朱氏的儿子在三岁那一年,得了怪病,朱氏遍求名医诊治,却回天乏术,孩子最终不治夭折。朱氏在丧夫之时已经痛不欲生,现在唯一的寄托儿子也死了,她是彻底心如死灰了。

但是朱氏不想让应家绝后,所以勉强隐忍着活着。当时朱氏的公公才四十多岁,还是个壮年之人,为了让应家后继有人,朱氏提议让公公纳个小妾,为应家立后。公公推辞说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朱氏二话不说将自己所有的嫁妆变卖,换来钱之后,用这些钱,给公公纳了一个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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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完这些事之后,朱氏心中再无牵挂,所以她在公公纳妾之后的第三天,穿着整齐,然后在自己的房间里悬梁自尽了,这一天是嘉庆十九年(公元1814年)农历五月五日端午节。朱氏去世后的第二年,他的公公和小妾生了一个儿子,应家总算是有后了,而此时的朱氏的坟墓,早已长满了青草了。

仙居当地的士绅,在听说了此事之后,对朱氏的品格很是钦佩,于是将此事上奏给朝廷。嘉庆皇帝御览奏章之后,大为感动,下旨旌表朱氏为“朱节妇”,并派官府修建牌坊,以示对朱氏的褒奖。不过我想,朱氏应该是不会在乎这些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