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3月5日,记者获悉,近日,据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消息,2021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888元,在全省十三个设区市中排名继续位居第一,在全国重点城市中位列第三位。

2021年虽然受疫情、能源“双控”等不利因素影响,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仍处于较高水平,苏州城镇居民收入总量是全省城镇居民57743元的1.33倍,是全国城镇居民47412元的1.62倍,排在上海的82429元、北京的81518元之后。同时,2021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3%,较2019年同期增长12.0%,两年平均增长5.8%。

分季度来看,受上年基数逐季升高的影响,去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呈现逐季递减态势,全年度增速分别比一季度、上半年、前三季度放缓3.9、3.8和1.5个百分点。总体来说,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已经恢复到2019年全年(8.1%)水平。

而从城镇居民收入构成情况来看,工资性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稳健支撑。2021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8401元,增长7.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约为59.3%,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约5.0个百分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经营净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动力。2021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713元,增长9.0%,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约为8.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约0.7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2021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784元,增长9.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9.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约1.7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保障。2021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8989元,增长9.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约为12.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约1.1个百分点。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