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2年1月25日

●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7,392.58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人数:186人

●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3月1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及《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外运”或“公司”)完成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29日,公司依次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监事会2021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2021年12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号),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倩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3、2022年1月7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6日止。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就此于2022年1月18日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2022年1月21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31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5、公司针对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2年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相关事宜。

7、2022年1月25日,公司依次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1月25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392.5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9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1月25日、2022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1月25日

2、授予人数及数量: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7,392.58万份股票期权

3、行权/授予价格:4.29元/ 份

4、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中国外运A股普通股股票。

5、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1)行权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为5年,即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5年内依照《激励计划(草案)》的行权安排行权,授予日起5年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2)锁定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3)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授予满24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可根据下表安排分期行权:

当期生效条件未达成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上市公司注销相关期权。各期行权期内未能行权的部分,在以后时间不得行权。当期行权有效期满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作废,由公司收回并统一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生效的期权数量根据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调节,实际生效的期权数量不得超过个人当期应生效的权益总量。

同时,授予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期权应有不低于授予总量的20%留至限制期满后的任期(或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行权,或在激励对象行权后,持有不低于获授量20%的公司股票,至限制期满后的任期(或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出售。

6、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如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的激励对象名单和获授数量与公司 2022年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向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完全一致。

四、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名称:中国外运期权

2、股票期权代码(三个行权期):1000000056、1000000057、1000000058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2年3月1日

4、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数量:7,392.58万份

5、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186人

五、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本激励计划下授予的股票期权成本应在股票期权生效限制期内,以对期权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因此,期权成本的摊销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25日。

基于授予日的公平市场价格、预期波动率等参数,经初步测算,本次激励计划下拟授予的7,392.58万份股票期权的总价值,即公司需要承担的总激励成本为9,204.5万元。此成本并非股票期权本次授予所产生的真实成本。这一成本将在授予日起的48个月内摊销完毕,各期摊销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将以审计师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