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已经踏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新征程,全面推进法治体系建设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找准正确方向不动摇。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必须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

深化法制改革不动摇。要重点聚焦法制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重点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健全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运行机制,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同时,也要继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继续依法打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行为,坚决打击“灯下黑”。

加强法制宣传不歇气。归根结底就是要加大宣传动员,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从而更有效的将党中央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