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赟)最近,杭州以女子小陈在租房中遇到一件糟心事。她搬到新家才一个多月,在客厅里发现一个摄像头。起初小陈以为摄像头并没有使用,所以没有太在意,但直到有一天房东问她,这几天过来的男生是不是她男朋友。小陈才突然反应过来,原来这几个月,房东一直能通过摄像头看到她和其他合租室友的一举一动,这让小陈十分生气。小陈认为,房东在客厅装摄像头侵犯了她的隐私,便要求房东把摄像头拆除。

房东认为自己并没有把摄像头安装在卧室、洗手间,安装在客厅这种公共空间,只是为了租客安全考虑。小陈见状便打算提前搬走,但房东却告诉她,只有她将房间转租出去,才能把之前已经缴纳的房租和押金退给她。目前,小陈已经报了警,但经过警方初步协调,双方仍没有达成一致。那么,房东是否有权在出租的房子里安装摄像头?安装在客厅这种所谓的“公共场合”,算不算侵犯租客隐私呢?面对目前的状况,小陈还能不能要回自己的押金呢?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叶丽认为,房东在已经将房子出租给他人的情况下在客厅中安装摄像头,确实已经侵犯了租客的隐私,即使是出于安全性考虑,也应当征求租客的同意。“毕竟房子已经租给了租客,那么房子就属于租客的个人空间,客厅当然也是个人空间之一,所以房东在客厅安装摄像头这个做法是欠妥的。如果为了安全需要安装摄像头,房东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且特别提醒租客,征得租客的同意后才可以安装。”

同时叶丽表示,在租客权利受到侵犯时,是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的,房东应当退回租客剩余几个月的租金和押金。鉴于目前小陈和房东协商未果的情况,小陈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租客可以保留和房东的聊天纪录、电话录音等,以证实房东确实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法院立案后,租客不仅可以拿回租金和押金,还能退回一半的诉讼费。”(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