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越南富安省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决定以“组织他人非法入境罪”,判处被告Phạm Duy Anh(37岁,富寿省清水县人)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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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起诉书,Anh是一名汽车司机,2021年4月下旬,他通过社交网络认识了一个名叫Phúc的人(身份不明)。

Phúc告诉Anh,他在组织中国人非法入境越南,然后再去柬埔寨找工作。有人将中国人带到了越南边境,Phúc的主要任务就是将中国人从河内带到胡志明市。

之后,Anh和Phúc约定,当有中国人非法入境越南时,Phúc会聘请他来进行运送,每次2700万越南盾,预付1000万越南盾,等成功运送到目的地后再给1700万越南盾。

2021年5月2日,根据协议,Anh开车到河内嘉林县附近接5名中国人,然后将他们运送到胡志明市,交给一名出租车司机(身份不明),交接成功后再告知Phúc。

随后,2021年5月6日,Phúc表示现在有6名非法入境越南的中国人,他聘请Anh运送其中3人,将这3人从河内运送到清化省,然后交给N.V.T. 和L.V.L两人 ,剩下3人则由Phúc带到胡志明市。

当Anh的汽车到达富安省虬江市社附近时,被当地警方拦住。乘坐Anh汽车的三名中国人Li Chao、Kong De Meng 和Li Jia Sheng,因没有证件证明他们是合法入境越南的,而被逮捕。

作为司机的Anh也一同被捕,在警局Anh称他从Phúc那里一共收到了4300万越南盾,除去燃油等费用外,利润为2600万越南盾。

起诉书还称,一个名叫Phúc的人涉嫌组织中国人非法入境越南,但没有足够的证据来处理,所以富安省警方将会继续调查,核实该案件。而N.V.T. 和L.V.L两人虽然有运载3名中国人,但因为他们不知道这群人系非法入境,因此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庭审中,Phạm Duy Anh表示,他只知道第二次运送的6名中国人是非法入境的。第一次运送的另外5名乘客,虽然知道他们是中国人,但并不知道他们是非法入境,因为Phúc事先没有说。

但富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认定,在调查过程中,被告人Phạm Duy Anh有很多证言和陈述,表明他事先知道11名中国人均属非法入境,但仍知法犯法。最终,审判小组决定判处Phạm Duy Anh有期徒刑9年。

来源:tuoi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