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8日消息(记者 谭琦)2月28日,海南省新闻办召开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新闻发布会,对《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解读。海南将安装黑烟车尾气遥感抓拍装置,对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及时开展监测,并加大对驾驶超标排放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力度。

《规定》首次对机动车排放污染维修治理企业提出监管规定,明确提出检查执法过程中常见的违规违法行为,如视频保存时间过短、检验过程不规范、使用替换车辆检验、擅自终止检验、擅自改动监管系统等。细化维修企业对环保污染控制装置等设备的规范维修,同时规定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和汽车维修数据实现数据共享,形成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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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强化检查比对,严查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违法行为。”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交通管理处警务技术四级主任杨鹰介绍,海南将逾期未注销、已注销但未报废拆解回收、公告牌证作废、逾期未检验、以及“失联”机动车等涉嫌老旧车、高污染机动车信息及时录入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建立“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区域、路段超标排放机动车的整治。

此外,海南将安装黑烟车尾气遥感抓拍装置,对超标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及时开展监测,对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或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处罚,加大处罚力度。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