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于3月12日举行,考生入场时须提供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3月10日及以后均视为有效。

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2月26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为考试入场重要凭证,参加多场考试的考生须填写多份,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考生须在本人微信小程序中完成“龙江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每日更新并保持健康码绿码状态。

三、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龙江健康码为“绿码”;

②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

③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它限制流动人员;

④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去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时须提供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核酸检测报告》以采样时间计算,3月10日及以后均视为有效。

五、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科目三为开考前30分钟)进行入场验证,考生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除接受工作人员身份验证时需摘除口罩,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

六、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如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经考点现场专职医疗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七、考生如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上报考点工作人员。经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原试卷、答题卡参加考试。

八、考试结束后,考生需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九、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提交的《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报告》等防疫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周雪莉

编辑:刘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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