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惠州检察2月24日通报,广东省湛江市政协原副主席沈耀(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沈耀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南粤清风2月11日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监委对广东省湛江市政协原副主席沈耀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沈耀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漠视廉洁从政要求,违规向公职人员赠送礼金;亦官亦商,利用职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并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及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沈耀严重违反公职人员组织要求和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多次组织涉案人员串供,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报省委批准,决定由省监委给予沈耀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沈耀简历

沈耀,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广东徐闻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

2003年2月任徐闻县政协副主席、县旅游局局长

2008年5月任徐闻县政协副主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0年12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徐闻县政协副主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2年12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湛江市监察局副局长、徐闻县政协副主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2013年3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湛江市监察局副局长、徐闻县政协副主席

2013年8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湛江市监察局副局长

2015年9月任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湛江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任

2019年1月任湛江市政协副主席、民进湛江市委会主委、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2021年11月被免去湛江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被免去湛江市政协副主席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