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26日晚间,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马金山镇大峪口村发生了一起极其恶劣的持枪杀人案,罪犯在短短的3小时内连杀14人,导致3人重伤。

之后,该罪犯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上诉后二审法院坚持原判。

然而,不管是面对法官还是记者,该罪犯始终坚持自己的做法是“除掉贪官”的“义举”,并一再声称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不后悔,只是遗憾该除掉的没有除掉!”

在法庭上,这名罪犯对着众人作了最后陈述,话音刚落,便响起了阵阵掌声,甚至还有人将他奉为“英雄”。

此人是谁?他为何要一夜杀害这么多人?他在法庭上究竟说了什么,为何会赢得阵阵掌声?

本篇文章,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20年前那场震惊全国的“10·26”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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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胡文海承包了本村(大峪口村)旧坑煤矿,承包期为三年。当时,胡根生任村党支部书记,两人关系非常亲密,平日里甚至以兄弟相称。

正是在胡根生的大力帮助下,胡文海才得以承包得手,而且在承包期满后,还多包了两年。

这五年来,胡文海通过承包煤矿赚了不少钱。

然而,五年后即1998年初,大峪口村却做了一个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将煤矿重新承包。

简而言之,谁出的钱多,煤矿就交给谁来经营,但胡文海却坚持要以原价续包。

作为村干部,胡根生当然不能这样做,于是便果断决绝了胡文海原价续包的请求,将煤矿转包给了出价高的一位村民。

从这个时候开始,胡文海与胡根生之间便产生了隔阂,胡文海由此恨上了胡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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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初,时任乌金山镇供销公司经理贾润全找到了胡文海,两人商议向反贪局举报大峪口村煤矿“偷税漏税”。

据说,大峪口村煤矿在三年的时间里少报了5吨的产量,偷漏税高达100余万元,少交的管理费达25万元之多。

如果事情属实,那么这将是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案件。

然而,他们俩先后往大峪口村煤矿销售地太原跑了五六趟,结果却没有查到什么有用的证据,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贾润全因为此事还被原煤矿矿长刘海生打了两拳,而胡文海,似乎也成了他们“暗害”的对象。

或许,贾润全和胡文海的行为,确实让刘海生感到紧张了,但他们俩并没有查到任何证据,因此这就只能说明他们“错怪”煤矿了。

同年6月19日,这一天,胡文海正在自家果园里浇地,结果跟同村的高彦书、高彦堂兄弟发生了口角。

高彦书、高彦堂兄弟手持铁锹,“呼呼”地朝着胡文海的头劈来。手无寸铁且毫无防备的胡文海,脑袋被劈中了两铁锹。

正当第三铁锹劈来时,他下意识地用手去挡,结果这一铁锹劈在了他的手臂上,疼得他直大叫。

在此千钧一发之际,胡文海的弟弟胡青海突然赶到,拼死将哥哥救下,胡文海这才捡回一条命。

但让人奇怪的是,事后胡文海竟然没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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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事后胡文海解释说:因为当时没有第三方见证,担心报案后公安机关会“浇地纠纷”为由,轻率处理此事。那既然这样,还不如私下解决。

不过,胡文海并不相信这真是所谓的“浇地纠纷”,因为他从小脾气就很暴躁,是村里公认的“强人”,加上胡家又是村里的大户,因此很少有人敢惹他。

再说高彦书、高彦堂一家,是十几年前从河北迁居到此地的,独门小户,在当地没有什么可以依靠的势力,因此更不可能无缘无故敢出手打胡文海。

况且两家素来也没有什么矛盾,就算是发生口角,双方有肢体摩擦,也不至于下死手。

胡文海想来想去,怎么也想不通,他认为:高家兄弟之所以要将他往死里打,是因为有人在背后指使他们。

胡文海决定在出院后就去找高家兄弟,一定要将此事弄个水落石出,看看究竟是谁要将他置于死地。

然而,就在胡文海被送进医院的当晚,高彦堂一家四口就因害怕被报复连夜搬走了。

胡文海从医院回来后,原大峪口村支书胡根生去他家里,一来是为了看望出院的胡文海,二来则是受现任村支书李利生的委托,前来调解此事。

这个李利生,是高彦堂的姐夫,也许是“不方便出面”的缘故,因此他委托胡根生去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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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根生对胡文海说:“(李)利生说了,缝一针给你1000元,缝23针给你2万3。”

胡文海说:“我不是要钱,我跟(李)利生的关系也不错。我就是想知道,到底为什么要把我往死里弄?究竟是谁指使高家兄弟往死里整我?”

事实上,胡文海的怀疑并非没有理由!

首先来说,事发当晚,高彦堂一家四口就连夜搬走,不知去向;其次,胡文海从医院回来的第二天,老支书胡根生就去他家里,说受村支书李利生的委托,前来调解此事。

如果不是有人在背后指使,那这一切完全可以按流程来,没必要跑路,或者急于调解,这难道不是“心中有鬼”吗?

此时,胡文海已经怀疑这背后的幕后指使者,就是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等人。

于是,他开始悄悄地展开了调查,但几番周折下来,却没有找到任何有效的证据。

据说,在此期间,胡文海还曾打过高彦书三四次,逼他说出谁是幕后指使者,但高彦书坚持说没有。

这件事有两个可能:第一,高家兄弟与胡文海的纠纷,确实没有人在幕后指使;第二,高家兄弟被人“威胁”或“买通”,宁死也不能说出幕后指使者。

胡文海几经周折,还是没有查到谁才是幕后指使者,但此刻他的心理已经严重扭曲,欲将所有“有关联”的人,全部铲除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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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时的胡文海,已经成了一个高度危险的人物。

然而可惜的是,在此后两年多的时间里,胡文海这个高度危险的人物,竟然丝毫没有引起任何治安、民调部门的注意,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不过,在悲剧发生之前,胡文海的心理竟然还发生过一段“正义”的“转变”。

最初的时候,胡文海就是单纯地想把这些人铲除干净,正如他后来在法庭上所说的那样:“等春节晚会一开始,我就干,一个也跑不了。”

在他看来,这样做的后果,无非是与他们“同归于尽”而已。

不过,他在反复权衡后,发现还有更好的办法,那就是将他们全部送入大牢,自己则毫发无伤。

可问题是,该如何将这些人扳倒,送进大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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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大峪口村煤矿再次竞标,这一次,胡文海仍然没有竞标成功。胡文海认为这是村干部暗中捣鬼,就是不想让他承包。

同年1月,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矿1992年到1993年度的工资表。

胡文海通过这个工资表进行查账,结果发现这几年村官们竟然贪污了500多万元。

这里我们稍微解释一下:因为煤矿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因此根据工资表,就可以推算出煤炭的产量。

当胡文海看见这些人贪了这么多钱后,当时就不想跟他们一起死了,想通过正规渠道去告他们。

证据在手后,胡文海便开始挨家挨户地跑,一共征集到大峪口村120多名党员、干部和村民的签名,然后开始了长达8个月的举报。

胡文海最初找到的是乌金山镇负责纪检的‘崔副书记’。

这原本就是一起性质恶劣的贪腐案件,在了解情况后,就应该立即着人去检查、处理。

然而,这个崔副书记却漫不经心地告诉他,说过两天再去查,结果却一直拖着不查。

没办法,胡文海只能越级上访,从镇、区、市,最后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纪委两条途径逐级举报。

在胡文海开始告状之旅前,贾润全还特地传授给他两条经验:第一,必须要有足够的时间,专门去告,而不能捎带着去告;第二,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除了基本的食宿、交通外,必要时还得送点小礼。

结果,八个月过去,胡文海却没有告出个所以然来!

难道区、市、省的纪委、公安,就没有一个人愿意处理胡文海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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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胡文海来到省公安厅和省纪委时,两个机关的接待人员态度热情,办事效率也非常高,他们迅速将上访材料批到晋中市公安处,公安处一个月后又批到榆次区公安局。

不过可惜的是,该公安局将这件事整整压了5个月之久……

无论吴文海去哪里举报,这些检举材料到头来都会被批到两个部门进行处理——乌金山镇纪委、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

看到胡文海如此“倔强”,乌金山镇主管纪检的崔副书记还曾不耐烦地对他大嚷道:“你就是告到中纪委,我不给你办手续,你也没办法。”

当然,“狂”的还不只有这个崔副书记,榆次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大队长也常用“没有办案经费”为由搪塞胡文海。

在胡文海提出自己可以出“办案经费”时,这个所谓的大队长,又以“人员不够”为由来敷衍。

总而言之,就是不给你胡文海办,你爱咋地就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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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大峪口村就像是一个“封闭”的地方,法治的阳光根本播撒不到。

据当地村民说:大峪口的村干部,说是通过公平公正的选举,但其实是上头任命。所谓的“村务公开”,根本就看不到。

胡文海被高家兄弟打伤,最开始想的竟然不是报警,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此事,而是一门心思地想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

此外,高家老大高彦书此后数次遭到胡文海的殴打,也没有想过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而是整天心惊胆战地等待胡文海下一次报复的来临……

抛开其他的不谈,胡文海在犯案前,也曾一度想利用法律的武器来将这些“坏人”绳之以法,这对于这个“高度危险的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值得称赞的转变。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努力竟然被一道道无形的墙给阻挡住了,无论他怎样做,都不能将其冲破!

那些将他冷冰冰拒之门外的工作人员,可曾想到自己的行为究竟给他带来了怎样的伤害呢?

如果换做是我们自己,那我们又会怎样做呢?这不得不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在检举无门,屡屡遭拒之后,胡文海决定用一种最原始、最血腥、最恐怖的手段来结束这一切恩怨纠葛——屠杀!

图 | 刘海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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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26日晚7时许,胡文海指使刘海旺以调解为由,将胡根生和原村委煤矿会计李继先后骗到自己家中。

几人话不投机,胡文海便和弟弟胡青海殴打胡根生、李继二人,并逼迫他们写所谓的“贪污材料”。

但两人宁死不从,胡文海便手持双管猎枪、刘海旺手持消防斧,将二人押出门外。

走到胡文海父亲胡广智家大门外时,李继因听到附近过往车辆的警报声而突然反抗,并大吼道:“有本事朝老子开枪”。

他以为胡文海不敢开枪,谁知气急败坏的胡文海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李继应声倒地。

接着,胡文海又瞄准了胡根生,由于是哑弹,因此胡根生当即便猛扑过来夺枪。

刘海旺见状,赶紧拿着消防斧,朝着胡根生的背后猛地劈了下去,胡文海调整好猎枪后,对准胡根生开了一枪,胡根生也倒下了。

不过,胡根生并没有死,他装死躲过了一劫。

站在一旁的胡青海被哥哥的残忍行为给吓傻了,他万万没想到事情竟然会发展到这一步,他赶紧跑回家躲了起来。

此时,刘海旺的心里也非常紧张,他向胡文海提出要走,并向胡文海索要1000元作为跑路费,接着将消防斧扔在花园里逃走了!

此时的胡文海,已经杀性大起,任何人已经无法阻止他犯罪的脚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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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海拿着猎枪和炸药向张三毛家的方向跑去,见张三毛没在家,他就开枪打死了他的妻子。

张三毛年仅11岁的女儿见到母亲被打死后,哭喊着叫妈妈,灭绝人性的胡文海又举起枪瞄准了这个可怜的小姑娘。

随后,胡文海又来到了李利生家,朝着李利生、李利生的妻子、女儿扣动扳机,只有李利生的小儿子因为躲在床底下,才得以幸免。

杀红眼的胡文海又相继赶到刘海生家、高彦书家等六户人家,进行了极为疯狂、血腥的枪击……

在近3个小时的作案时间里,胡文海先后杀害了14人,并致使3人身受重伤。

在这14名死者中,年龄最大的71岁,年龄最小的只有10岁,其中还有两名是村干部。

胡文海杀人后,回到了家里,与弟弟胡青海大致说明情况后,就拿着事先准备好的炸药,骑着自行车沿一条偏僻的小路一路逃亡。

在逃到太原许西村后,将自行车扔掉,换乘出租车,准备远逃,结果还没跑出多远,就被警察抓获。

胡文海落网后,其弟胡青海,帮凶刘海旺也相继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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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海被捕后,坚持称自己是为了除掉贪官才杀的人,但晋中市法院认定胡文海为报复杀人,判处胡文海、刘海旺死刑,其弟胡青海则被判处无期徒刑。

事实确实如此!

在胡文海打死、打伤的这17人中,除了胡根生、李利生、刘海生、高彦书与他有过“纠纷”之外,其他人完全是无辜的,他们与胡文海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但胡文海却解释自己这一行为是“捎带”,即“杀一个是死,杀一群也是死”。

所以从这里我们不难看出,此时胡文海的心理已经完全扭曲了,他的报复行为,已经从所谓的“仇人”扩大到了“无辜者”。

因此,他被判处死刑,确实一点也不冤!不过,他在法庭上做的那一番陈述,却发人深省:

“四年来,我和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检举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爷给尽了我们冷漠与白眼,我们到哪里去说理呢?谁又为我们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来维护老百姓的利益了!我不能让这些蛀虫们再欺压人了……实际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四五万,我完全可以不管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诉我不能这样做,我不能对此置之度外。我知道我将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够引起官老爷们的注意,能够查办了那些贪官污吏,我将死而无憾,否则我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他们……”

在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法院的法庭上,胡文海的这段最后陈述,引起了旁听席上的阵阵掌声。此事曝光后,一些人还将其奉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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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胡文海曾做过这样的解释:

“我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到大的性格就是仗义执言,敢做敢为。村里那些无权无势的善良村民和我和睦相处。有时,我就成了他们利益的代言人……”

2002年1月25日,胡文海、刘海旺被执行枪决,震惊一时的“10·26”血案至此告一段落。

此事过后,包括那个崔副书记、经侦大队长在内的涉案人员,也全部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最后我们可以总结一下:其实胡文海并非天生的“恶魔”,他也曾为村里做过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抛开其他的不说,就说他检举贪官这件事,就非常值得表彰。

当然,他最后这样的做法,也并非是“替天行道”,毕竟在这冲突背后也有着个人的私利,何况还滥杀无辜。

尽管胡文海的人格特征在冲突的升级中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但这场悲剧的根源,还是在于他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而现行的官方制度却没有给予应有的关注和回应。

这就导致了胡文海的复仇欲望,无法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予以排遣,故而导致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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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制度性的悲剧,当放大到整个社会层面上时,就很难通过仅仅强调行动者个人的品行、性情就能有效避免。

所以,这就告诉我们:对于暴力复仇的现象,除了行为人的主观因素之外,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能够以“非暴力”的方式进行疏导和排遣复仇欲望的制度。

简单来说:对于受冤屈者而言,除了要在精神层面给予强有力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要有“畅通无阻”的制度性表达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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