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清白是无价的,好人和坏人一定要分清楚,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如果背负了冤屈,一定要收集证据申诉,千万不能妥协,人活一世不能活的不明不白,红楼梦中有个葫芦僧乱断葫芦案,好人遇上了这样的事情是一辈子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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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号讯,山东临清一男子刘西洋称,自己被指控14年前参与一起街边抢劫案,被抓后判了6年有期徒刑,但是刘西洋说自己不是抢劫犯,受害者都确认抢钱的不是他,还给了书面证明,但是他至今都没有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

事情发生在2008年3月22号,山东临清街头发生了一起抢劫案,报警的女子叫韩艳珍,在当地做轴承生意,下午2点,她在银行取了4万贷款,走到市场东门附近被抢,一名男子抢包,一名男子骑摩托车接应,事情过去半年之后,警方抓到了李某。

李某透露,他曾经伙同刘西洋等人作案,之后刘西洋就被网上追逃,2009年5月8号,刘西洋被抓,他是1987年出生,初中毕业后就没有上学,后来在亲戚家的轴承销售公司帮忙,2005年曾因为盗窃被拘役5个月,2009年被抓后,他否认抢钱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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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显示,事发当天下午2点40分左右,刘西洋伙同李某,刘某和郭某,尾随韩艳珍抢走了4万元现金,因为刘西洋不承认抢夺,还说和举报他的李某没仇,最终,法院以抢劫罪判了刘西洋6年,但刘西洋始终不认罪。

2015年,刘西洋刑满释放后,他找到了受害者韩艳珍,对方确认,抢钱的2个人没有刘西洋,她认为可能抓错了人,被抢的4万元至今没能找回,李某和刘西洋同龄同村,在李某被抓后,他详细供述了和刘西洋,刘某和郭某谋划盯梢抢劫的完整过程。

李某说,刘西洋是抢夺的人,他是开摩托车接应的人,最终法院认定了4人作案,但令人奇怪的是,4人中只有刘西洋和李某被刑事处罚,刘某和郭某没事,刘某说,他压根不知道抢钱的事情,而郭某说,自己曾被两次带走问话,但他坚称自己没参与,之后这件事就过去了。

去年6月24号,刘西洋的律师曾向李某求证抢劫一事,李某说,自己没有抢劫,出狱后一直在申诉,是有人将编好的东西让他签字,他不知道抢钱的案子是谁干的,因为李某对刘西洋作案时穿的服装描述和韩艳珍报案描述一致,因此认定了刘西洋是抢劫犯。

刘西洋说,当年庭审时,他曾要求和受害者对质,未获批准,受害者韩艳珍说,当年自己都没有收到开庭通知,没参加庭审,不知道判决,对于那4万块钱,李某的供述说,钱被刘西洋和刘某赌博输掉了,但是这些事却没有证据。

对于当年的证据是漏洞百出,刘西洋还说,案子侦查结束的时候,他还曾提出委托律师调查,未被允许,当年的笔录显示,他说不找辩护人,但是签名指纹却不是刘西洋本人的,一直以来,刘西洋的家人都希望他找一份安稳的工作,但是不上学后,他却走了歪道,但刘西洋说,自己盗窃已经受到了惩罚,但是不是自己做的事情,不能强加给自己。

出狱后,刘西洋就开始了申诉,受害者也给他作出了书面证明,他希望自己能得到清白,自己没有抢过钱,但2020年12月21号,刘西洋得到申诉结果是,理由不成立,原因是受害者再次确认了抢包的是他,但是受害者韩艳珍表示,没人找过自己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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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刘西洋还在亲戚店里帮工,独自照顾2个孩子,他希望自己的案子能得到结论,但是可能还需要很久很久,这起案子有太多的疑点,完全经不起推敲,受害者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庭审等事情,那又是谁代她确定的呢,刘西洋和李某等人虽然做过恶事,但是一码归一码,不能让真正的坏人逍遥法外,对于这起案件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