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号,中方舰队在澳大利亚北部的阿拉弗拉海航行时,遭到澳大利亚P-8A反潜机的抵近侦察,最近距离只有4公里。而且,澳方反潜机还做出了“向中方舰艇周围投放声呐浮标”的恶意挑衅动作。该动作容易造成双方误判,对双方舰机安全造成了威胁。事后,澳国防部在国际舆论中贼喊捉贼、恶人先告状,指责中方舰艇使用激光器照射澳方(P-8A)飞行员,威胁澳方军机安全。面对澳方指责,中方国防部发言人反驳称,中方舰艇始终保持着专业、安全的操作,澳方故意散播虚假消息,对中方进行了不实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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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方反潜机投放声呐浮标

对此,环球的老胡感慨到:“中国人为什么总这么老实、我们占理的事情,为何绝大部分时候都要让外方恶人先告状,占据舆论第一落点,等他们把中方黑够了,我们再出来反驳?能不能以后至少有一半时候,我方先喊起来,让外方招架?”“我们既在具体事情上吃亏,也在意识形态上吃大亏,图什么?”“官方内外释放信息过于谨慎是彼此通着的,很多地方和部门太怕事了,有事情能不对外说就不对外说,不能不说时就一点一点像挤牙膏一样往外透,这导致了许许多多被动。”

如果按照国防部发言人的说法,老胡的质疑是有道理的。阿拉弗拉海是澳大利亚北部面积比较大的海洋,并非澳东北部托雷斯海峡这样密布澳方岛礁的狭窄地带。所以,中方舰艇在该海域的航行,是完全合理、正常的,享有充分的航行自由。澳方出于自身安全的需要,派遣反潜机进行一定的侦察、监视,本也算合理。但反潜机距离过于近,特别是投放声呐浮标这种威胁中方舰艇安全、容易引发双方误判的挑衅性动作,是不安全的、不专业的。中方当然应该首先对澳方这种不专业、不安全的行为进行谴责,而不是忍气吞声,然后又被对方恶人先告状——这种行为一方面不利于维护自身利益,一方面也存在被动应付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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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舰艇编队在澳北部海域航行

但是,就像上面所说,这个质疑的前提是如同国防部发言人所说的那样,澳方是胡言乱语——也就是我们并没有用激光器照射澳方飞行员。但如果不是这样呢,如何我们实际照射了呢?052D上的近防炮系统,拥有激光测距系统,面临威胁时对威胁目标进行自动跟踪是很正常的;即使是民用大功率激光笔,照射距离也比较远。

澳方反潜机抵近侦察,特别是投放声呐浮标,做出了危险的挑衅动作,我方舰艇现代化的、具备一定自动功能的近防系统,进行一定的跟踪,或者使用民用激光笔进行一定的警告,是完全正当的、合理的,完全是澳方咎由自取。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理一下逻辑:我方舰艇巡航澳北部海域,是完全正当的;澳方派反潜机进行侦察、监视,也可以理解。但澳方过于抵近侦察特别是投放声呐浮标,是危险的、挑衅的,然后我方做出了一定的反制——或许在军方看来,我方的反制已经进行,澳方已经得到了警告和教训,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这样的话,我方不再在国际上对澳方进行谴责,也算正常和符合我们的习惯。老胡也就不需质疑了。

所以,我们到底是照了呢,还是没照呢,还是照了也是没照呢?

作者:晨曦防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