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4日,两名律师受香港万通保险公司委托来到了湖北武汉,进行一起交通意外事故的调查。这起交通事故的遇难者胡建刚于2004年时在香港购买了一份该保险公司高达400万港币保额的人寿保险,受益人是他的父亲胡远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两名律师到达武汉后便得到了一个名叫李春兰的女子热情接待,这个李春兰自称是胡建刚的公司领导,而胡建刚的父亲因为年老体衰,所以全权委托她来代理保险赔偿事宜。律师得知这一情况之后顿时就有了一种说不出的异样感觉,按理说如果涉及到巨额的赔偿,受益人一般都会主动配合,而今天这个受益人却避而不见,令二人感到十分反常。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李春兰不断地以各种理由推脱,就是不让他们见胡建刚的家属,最终在二人再三要求之下,李春兰终于带着他们来到了医院,见到了胡建刚的父亲胡远国。可胡远国对待二人的态度却很生硬,似乎并不欢迎他们。二人隐隐觉得,这起交通事故也许并没有那么简单。

交通事故是4月22日凌晨三点左右发生的,肇事司机撞了受害者后驾车逃走,受害者在送医的路上就停止了呼吸。因为在受害者的身上找到了胡建刚的名片和手机,经家属认尸后确认了身份。因为肇事现场没有刹车的痕迹,看起来不像是意外事故,所以警方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尸检,并且保留了血液样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两名律师立即要求进行dna比对,而比对的结果果然验证了他们的想法。dna比对的结果证实死者和胡远国并没有血缘关系,也就是说死者可能并不是胡建刚。大家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既然死者不是胡建刚,那么被车撞死的又会是谁呢?

胡建刚,武汉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副总经理,而该公司总经理李琪琪的姑妈就是李春兰。他于2004年7月专程跑到香港购买了万通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时隔不到一年,便发生了这起案件。此时保险公司不断地以各种理由要求李春兰完善索赔资料,而警方竟然在李春兰后续补充的资料中发现了端倪。经过笔迹鉴定,确定索赔资料中部分字迹出自胡建刚之手,由此确定胡建刚确实还活着。

9月9日上午,胡远国神神秘秘地坐上了一辆开往青山区的汽车,最终来到了青山区某建筑工地的一个窝棚里,已经跟踪多时的警方紧随其后冲了进去,给已经饿得面黄肌瘦的胡建刚戴上了冰冷的手铐。在公安局的审讯室里,自知大势已去的胡建刚老老实实地交代了自己所有的犯罪事实。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04年4月,李春兰唆使胡建刚到香港购买了保险之后,二人便在武汉周边开始找寻尸源,他们俩甚至还跑到农村企图以科研的名义收购尸体,可是买尸体哪有那么简单,眼看续保的期限将至,依然两手空空的二人便决定,既然买不到尸体,那就制造一个尸体。4月18日,胡建刚在汉口青年路上物色到了一个和自己个头长相都相似的流浪汉,便以每月800元的月薪聘请对方当公司的洗车工收留了他。替死鬼找到了,李春兰便找来了侄子吴波,以20万元的价格买凶杀人。

4月22日晚,胡建刚盛情款待了流浪汉,他一杯杯地敬着对方酒,流浪汉也一杯杯地一饮而尽,可怜的流浪汉哪里会想到,这将是一桌断魂酒。凌晨三点,胡建刚把喝得烂醉的流浪汉丢弃在了公路上,吴波则驾驶汽车飞速地撞向了这个可怜的替死鬼,可能是因为过于紧张,吴波开车撞人之后不但没有刹车,反而是加大油门迅速逃离了案发现场。2005年9月27日,吴波和李春兰被逮捕归案,10月10日,李琪琪也被带回了公安局。抓李春兰和吴波是在情理之中,可是李琪琪在这起案件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侦查员在对胡建刚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胡建刚的姐姐曾经有一个女儿名叫王丽,于2003年8月时溺水身亡。令人觉得蹊跷的是,王丽居然也在香港买过人寿保险,家属获得了150万元的赔偿。在经过详细的调查之后警方居然发现,王丽就是李琪琪。

原来王丽在香港旅游的时候买了一份巨额保险,李春兰听说之后便计上心头。2003年8月,胡建刚带着王丽来到江边游泳,王丽趁着旁边游泳的人不注意瞧瞧游走,而胡建刚则假装王丽溺水失踪,经过几天的打捞,居然真的在下游发现了一具溺水死亡的无名女尸,李春兰则全权代表王丽的家人认领了尸体,获得了赔偿。之后李春兰利用漏洞给王丽买了个农村户口,让王丽改名为李琪琪继续生活。接下来她又以李琪琪的名义在武汉购置了房产,借助当时武汉市购房的优惠政策,李琪琪又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武汉市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春兰死刑,胡建刚死缓,吴波无期徒刑。而李琪琪则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就因为流浪汉无人关心,犯罪分子就把他的性命视为蝼蚁,成了骗保的工具。而骗保者居然这么容易就得到了新的身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在如今这个拜金的社会里,到底还存在多少这样令人细思极恐的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