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拍摄“四名学生将狗从20楼扔下”的视频在网络引发巨大争议。2月22日,霍州市公安局通报,对涉事四名学生中三名做出行政处罚,另外一名因未满十四周岁,责令其家长严加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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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络热传视频画面显示,山西临汾某小区,涉事的几个学生先用一条细细的绳子拴住小狗,将其吊在高楼窗外半空中挑逗。随后,竟松开绳子将小狗扔下楼致死。

2月22日,霍州市公安局公布事件通报称,接到群众报警反映有几个小孩虐待小狗,将小狗从窗户扔下导致死亡。经调查发现,20日下午某学校学生杨某(男,15岁)、杨某某(男,15岁)李某某(男,17岁)、韩某某(男,13岁)四人在路上碰到一只小狗,遂将小狗带进一住宅楼并从窗户扔下导致死亡,期间拍摄视频上传网络。

目前,警方已依法对杨某、杨某某、李某某三人做出行政处罚,对未满十四周岁的韩某某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教育部门已介入,所在学校已对四名涉事学生做出严肃批评教育,并组成专班对涉事学生进行心理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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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涉事学生家长带着自己的小孩向小狗主人道歉,之后还进行了赔偿。

对此,有网友表示无法理解,“我以为是几岁的小孩,没想到是已满14、未满18的,这个年龄是中学生了吧,不是年幼无知能解释的了,纯粹是残忍。”“太过分了”有网友提出,涉事的几个学生不止是“虐待狗”,还涉嫌“高空抛物”了。

动物也是鲜活的生命,爱护动物这一课,从小就应该加以教育。但虐待动物似乎还存在法律惩罚上的空白。据了解,我国目前只有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普通动物并未纳入保护范围,所以对于虐杀普通动物行为,并不能称为是违法行为,难以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制,更多的只能在道德上进行谴责。

不少网友呼吁,将《动物保护法》纳入立法规划,不失为保护动物免受虐待的有效之举。

来源:上游新闻、和讯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