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2月23日讯2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孙德顺利用担任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中信银行副行长、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贷款审批、获得授信额度等事项上为相关单位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95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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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德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德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

据公开资料显示,孙德顺,1958年11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单位工作,2011年10月出任中信银行党委副书记,相继担任副行长、常务副行长,2016年7月任行长。

2020年3月2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德顺丧失理想信念,毫无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严重违背党中央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限制、压降制造业贷款。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向贷款客户借用房产,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

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价值观极度扭曲,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经商办企业,为本人及亲友攫取巨额利益。

贪欲极度膨胀,把贷款审批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筹码,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在贷款授信、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德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系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数额特别巨大的典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德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收现金太低端了”,用特有金融手段和产品去兑现利益

此前,在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中,第四集《系统施治》曝光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金融腐败案大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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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中称,孙德顺在银行业工作40多年,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干部。他自认为业务能力高超,试图通过精心设计来掩盖权钱交易。

他有一个特点就是不收现金,他认为收现金太低端了,太简单粗暴了。他利益兑现的方式非常专业化,做了层层掩盖,用特有的金融手段和产品去掩盖。

调查发现,孙德顺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来完成利益输送的典型,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他安排两名老部下作为代理人,开设了两家投资平台公司,两家公司的代理人,实际只是为孙德顺代言的“影子”。

面对镜头,孙德顺曾忏悔道,“还是自己有贪心,自己也特别悔恨,再怎么悔恨也没有后悔药。”

闪电新闻记者 冯诗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