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台山市天气阴冷,寒风刺骨还下起了大雨,但仍没有阻挡台山法院执行局干警们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的步伐。日前,台山法院执行局对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开展了强制执行,顺利将被占用四年多的100亩涉案鱼塘腾退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陈甲(化名)。

事情得从2011年7月说起。其时,陈甲与谭丙(化名)签订《协议书》,约定陈甲将其所有的位于台山市深井镇某鱼塘发包给谭丙承包经营,承包期限从2012年4月至2017年4月止。期间,谭丙雇佣陈乙管理鱼塘。2017年4月经营期限届满后,陈乙依然占用鱼塘,而谭丙因病于2019年逝世,鱼塘由陈乙一直占用经营。陈甲多次催促陈乙搬离鱼塘未果,唯有于2020年7月向台山法院提起诉讼。台山法院于2020年8月依法判决陈乙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搬离鱼塘,但陈乙对生效判决置之不理,一直不肯搬离鱼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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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陈乙不肯搬离鱼塘

2021年,陈甲向台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台山法院执行局受理后,曾两度深入该鱼塘劝说陈乙搬离,但陈乙总是以其受谭丙雇请打理涉案鱼塘,谭丙尚有工资未支付,涉案鱼塘未到承包期限等为由拒绝执行生效判决。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1月中旬,台山法院向陈乙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其于指定时间前腾空鱼塘交还给申请执行人陈甲。

期限届满当天上午,台山法院执行局派出执行员、法警共10人,并联动了当地司法所、综治维稳中心、派出所等部门,驱车1.5小时,冒着大雨穿过泥泞的山路,来到地势偏远的涉案鱼塘。其时,陈乙仍然停留在鱼塘,见到执行干警一行的到来,也没有主动搬离的意思。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余仲民正要向其说明情况,陈乙便激动起来,表示绝不搬走,还恶言相向。为推进执行工作,执行干警果断出击,马上对陈乙作出拘留决定,数名法警将陈乙控制并带回法院。同时,现场执行干警对涉案鱼塘开展了腾退工作,不到一小时,便将鱼塘顺利交还给申请执行人陈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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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局对陈乙作出拘留决定

△清理现场物品,腾退鱼塘

△法院交付鱼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签字接收

交接完毕后,执行干警一行又匆匆赶回法院,对被执行人陈乙进行思想教育,说法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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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员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教育

经过2个多小时,在面临要被拘留的压力和执行干警的反复教育下,被执行人陈乙终于认识到履行生效判决的必要性,表示日后将遵守法律法规,不再犯同类的错误。因其对自身行为认识的态度良好,台山法院最后对其作出解除拘留的决定。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