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泰州”微信公众号消息,2月14日,泰兴市居民吴某(女,38岁,泰兴市延令街道人)携一家三口从苏州市工业园区回泰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违反严格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私自外出并出入人员密集场所,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月18日,苏州市疾控中心通报至泰兴市疾控中心,吴某等人被判定为苏州市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并按规定将吴某等人转移至隔离点集中医学观察。目前,吴某等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泰兴警方已介入调查,因疫情管控,待涉案当事人解除隔离后,将及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