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区分一直是省考法律题中的常考点,易错点。平时对于这些法律概念,小伙伴们的关注程度不高,处于模棱两可的状态,命题人也是基于此种心理,把一些易混淆的知识点作为考试题目的重灾区。比如刑法中的罪名区分,盗窃罪,抢劫罪与侵占罪,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等,法理中的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权利与义务,立法,执法,司法与守法等,民法中的抵押权与质押权,夫妻共同财产与婚前个人财产,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行政法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等,这些法律概念的区分在图图的公众号都有发布,关注我就可以查看历史消息啦。今天呢,跟大家一起来区分行政许可的吊销,撤销,撤回和注销。

我们都知道,行政法考查重点就是对于几个具体行政行为的理解以及行政救济的双方主体确认。行政许可作为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对于此行为的吊销,撤销,撤回和注销就非常符合现在省考法律知识的实务化理解。打眼一看,吊销,撤销,撤回,注销这四种行为很类似,都是取消从事某种行为的资格,但是这四个行为应用的情形是大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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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简单理解就是办理许可的程序合法,但是拿到许可资质之后,从事了违法活动,行政机关予以吊销,就是我们所讲的行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张三想卖烟,办了烟草专卖许可,程序都正规合法,但是拿到资质后卖假烟,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可吊销张三的许可证。

撤销:简单来说,办理程序不合法,可能是行政许可机关滥用职权,也可能是被许可人进行贿赂等行为。比如民政局给张三办理了烟草专卖许可证,或者张三在办理烟草许可证时贿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此时可进行撤销,许可自始无效。

撤回:办理程序合法,拿到许可之后从事的行为正当,但是由于政策,维护公共利益等原因,不让其从事许可行为了。比如张三合法拿到烟草专卖许可证,也安心卖正品烟草,但如果2035年国务院发布通知,禁止烟草通行。此时张三的许可就被撤回了,遭受的损失国家机关给予补偿。

注销:如果在办理许可通过后,由于当事人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从事许可行为,就需要注销。比如张三合法办理了烟草专卖证,两年后,张三意外去世或张三五年后未对许可续期使用,此时需要注销。

预祝小伙伴们省考上岸!旗开得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