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东莞加大对零售药店防疫检查

近日

茶山镇9家零售药店

因未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被勒令停业!

连日来,茶山市场监督分局对镇内零售药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主动执行查验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和粤康码公共场所行程卡打卡等“三查验”和“一打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对目录药品进销做好台账登记和报告、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药品进销及场所消毒台账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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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共检查零售药店208户次,发现问题16条,包括未佩戴口罩、未进行围蔽、未张贴发热门诊名单和“三人工作小组”联系方式、未做好《目录》药品进销台账登记和报告、未做好药品进销及场所消毒台账落实等,现场责令限期整改药店7家,勒令停业整顿药店9家。

根据《广东省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规范指引(2022年版)》,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安排,提出五大要求,一是要求零售药店进行每日消毒,要求工作人员戴口罩,落实疫情防控“三查验”措施,即对顾客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及行程码。

二是要求药店问询购药顾客是否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对具有可疑症状的顾客,零售药店应当指引其前往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填写《指引新冠肺炎可疑症状购药人员就诊记录》。

三是做好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工作,对进店购买37种《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的顾客,药店要在“广东智慧药监疫情防控药店哨点监测平台”实名登记报送购药人员信息,确保信息可追溯。

四是要求零售药店不得向体温≥37.3℃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顾客销售药品。

五是要求零售药店发现发热、“黄码”“红码”、有中高风险居旅史的购药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三人工作小组”,做好记录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接下来,茶山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集中力量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同时,督导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积极宣传最新的防控措施,强化敏感人员购药信息推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暂停销售等风险控制措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疫情防控不放松!

我们共同战“疫”!

来源 | 茶山快讯

编辑 | 赵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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