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后上班没几天,一面写有“仗义执言维护公正 心系企业排忧解难”的鲜红锦旗送到了金水法院执行局党支部书记王沛栋手中,申请执行人不停地说:“感谢法院对我们企业的关心和帮助,感谢王法官让公司员工在大年二十六拿到工资安心回家过年,真是太感谢了......”,其激动和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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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因买卖合同纠纷,河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将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诉至金水法院。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河南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于2021年年底分两次向原告河南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400万余元;如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协议约定款项,则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金额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承担违约金50万元等。双方签收调解书后,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按协议内容履行义务。2021年11月,该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王沛栋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申请人表示,之所以同意与被执行人达成调解协议,就是想着这笔货款能在2021年底支付到位,马上要过年了,公司要用这笔钱支付员工的工资,让他们能安心回家过年。可被执行人答应要还钱却迟迟不到位,所以他们要求追究被执行人还款责任并支付违约金50万元;被执行人却说早已与申请人沟通过,双方也达成还款时间和意向,但因受疫情和暴雨的影响,资金尚未到位,暂时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并指责申请人咄咄逼人。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

王沛栋根据以往办案经验,认为双方都有解决问题的诚意。他先是安抚申请人的情绪,让他们多些耐心,看在双方合作关系上,再宽限对方一些时间。接着他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来法院解决问题,并在电话里严肃告知该公司,一定要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可存在逃避和侥幸心理。最终,被执行人同意到法院面谈。

2022年1月25日,双方当事人来到金水法院进行协商。本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王沛栋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2021年对郑州来说极不平凡,企业经历了新冠疫情的反复和灾后重建的艰辛,大家都不容易。申请人想尽快发放员工辛苦一年的工资,让员工欢喜回家过年的想法很好,如果能再考虑一下被执行人违约时间较短、双方以后可能还要合作等实际情况,再多给被执行人一些时间筹集资金,可能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而对被执行人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申请人公司急需要发放员工工资说到双方公司的长期发展,从逐条分析涉案的所有法律风险,到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巨大成本和严重后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工作,申请人表示愿意放弃部分违约金,被执行人则承诺马上筹集资金还款。第二天,即大年二十六,被执行人即将货款400万余元连同违约金15万元一并支付给了申请人。申请人公司顺利发放了工资,员工们欢欢喜喜地回家过年了。至此,该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这只是金水法院助力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缩影,在审判执行工作中,金水法院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工作,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为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创造条件。今后,金水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好各类涉企经济纠纷,对涉企案件灵活高效执行,全力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助力金水区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刘 铮)

“终本”不“终止” 锦旗诉衷心

“今天我特地来送锦旗,衷心的感谢内黄县执行局井店执行团队,心系民众,公正执法的办案。”2月14日执行长达一年半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终于获得赔偿。当事人尚某某的妻子来到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送来一面题为“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对该院执行局井店执行团队办案认真负责、讲解耐心细致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0年4月,内黄县法院在执行尚某某与魏某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时,数次线上线下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只得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

然而“终本”并不表示案件就此结束,井店团队坚持“终本”不‘终止’的精神,由专人负责对“终本案件”继续跟进,定期线上线下查控被执行人财产及联系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经过井店团队的不懈努力,执行员终于发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并与其取得联系。在井店团队协同努力下,在办案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终于妥协,同意履行赔偿义务,案件得到了妥善的解决。

尚某某的妻子说:“在执行过程中,井店执行团队公正为民,心系百姓,对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每次我们询问案件的进展程度,法官都会耐心给我们讲解;对于执行的措施,法官也会我们一一为我们解释;在对方不履行的情况下,法官也会把所实施的惩戒措施一一为我们详细阐释。维护了我们作为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当事人,我们给予内黄县执行局井店执行团队高度的认可及高度的评价。”(李易航)

拒付房租拒腾房 干警冒雪来执行

2月18日早上,寒风凛冽,雪花纷飞,内乡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冒雪执行,用实际行动温暖了申请执行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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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分工预案立即行动!”随着现场指挥一声令下,外围警戒、现场清点、物品搬运、登记清单等一系列腾房行动紧张有序地运转。刘某涉及的这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还要追溯到2015年,当年的4月份,万某将位于该县某小区的一楼商铺出租给刘某经商使用,双方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注明了租赁期限、租金交付以及权利义务等内容。随后,刘某在依约支付了2015年至2018年的一期房租后,便以各种理由故意拖延,拒绝支付二期所欠的部分租金。万某欲将房屋收回,可刘某将大门紧锁拒不搬出,也不支付下欠租赁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万某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解除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同时判决刘某在十日内支付拖欠的租赁费并返还房屋。但判决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法律义务,万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劝说其依法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以缺钱、资金周转后还想继续租房经营等理由为借口,拖延时间,拒绝支付下欠房租且不腾房,直至其下落不明。执行干警在涉案房屋张贴腾房公告,责令其限期腾空房屋,但公告期届满后,刘某仍未履行相关法律义务,执行干警决定依法强制开锁腾房。

腾房现场,执行干警在该县公证处的全程见证下,对涉案房屋的货物进行清点、登记、打包。整个腾房活动历时3个多小时,直至中午12时,最终将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与申请人。(屈熙尧 白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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