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网文作者:人间陪审员孙达雱,有删减;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贩卖人口的地下暗网充斥着全世界,平均每一天,都有年轻的女孩沦为被贩卖的对象。

在这些利益链条上,女孩们无论年龄大小,都会被当作物品来对待。

贩卖者与购买者不会在意她们的想法,她们的感受。

她们是发泄性欲的对象,是挣钱或者生育的工具。

她们是文明社会中的奴隶。

2010 年 陕西省 商洛市 杨斜镇 新丰村

新丰村坐落在秦岭山脉深处,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

日近黄昏,山里慢慢变得寒冷起来,村民们都忙着在地里采收自家种植的黄豆。

一个身材十分瘦小的女人也在忙活,她是老光棍邓智权今年年初刚娶的媳妇。

因为个子太矮,通常跟别人腰部一般高的黄豆秸秆却到了这个女人的脖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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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比别人都小,所以干得也就比别人慢,同样的活儿,她需要别人两倍的时间才能干完。

此时她脑海里那个老头的声音再次响起:「干不完就别回来吃饭,你是给我们邓家来当儿媳妇的,不是来被供着的!」

两只手已经被干枯的豆瓣划得满是口子,浑身上下也全是尘土,饥饿和寒冷慢慢包围了她,眼眶不由得涌出泪水,她想姐姐,想两个弟弟,想那个贫穷但很温暖的家。

心底无尽的委屈再也不受控制,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但是也就只有这一声。她突然想到了什么似的,用脏兮兮的袖口抹干脸上的眼泪,恢复木然的表情继续干活。

自从来到了这个山沟里,她每天除了白天干活儿做饭,晚上还要陪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同床睡觉。劳累一天的身体晚上还要时常遭到蹂躏和摧残,心灵和肉体都在承受无法言喻的痛苦。

她怎么也想不到,前几天还在家里过着平淡的日子,而今却在这千里之外陌生的地方,面对着陌生的面孔,过着陌生的生活。

她想过跑,想过逃离这个魔窟般的地方。但是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哪里,怎样才能走出这连绵大山。

她太过弱小,没有力量可以逃脱「丈夫」和「公公」的魔爪,她也曾在别人面前表露出过自己想要寻求帮助,结果换来的只是「丈夫」的一顿毒打。

伴随着痛苦和恐惧,她不知道在这个山村里度过了多久,眼泪不知道流过了多少次,她几乎绝望了……

瘦小女人的反常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两个村妇观瞧着邓家媳妇,小声议论道:「我看她根本就不是什么长不高的南方人,就是个小女娃,在婚宴上我就看她不对劲了。」

「可不是么,十里八乡的大姑娘都说和遍了,只要一提到老邓家那个穷劲儿,全都不愿意跟邓智权处对象,咋就突然娶回来个小媳妇?」

「要不咱们去派出所把这事说说吧,万一真是个拐卖来的娃娃,那罪孽可大了。」

「行!」

不承想,两名村妇揭开了一出令人发指的罪恶。

这个事我们还要从头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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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家里穷,快四十岁的邓智权还是光棍一个,在这样的村子里,到了这把年纪还没娶上媳妇的男人,早就被村里好事的长舌妇传得一身闲话、抬不起头来。

七十岁的邓好明时常跺着脚对儿子邓智权怒吼:「我邓家这是要绝后啊!」「你个孬货要是再不领回来个媳妇,就不要再进这家门!」

邓智权娶媳妇心切,便在年初找到了能人陈向东,让他帮忙介绍对象。

陈向东能说会道路子广,没少给人做媒。虽然邓家是出了名的穷,但他一口答应了下来。

这个陈向东到底有什么能耐,愿意应承下这事?

原来,他认识一个远在云南,名叫徐世荣的人。

徐世荣曾告诉过陈向东,在云南的山沟沟里,有很多漂亮又贤惠的姑娘,她们都想离开穷窝子,嫁到生活条件好的地方,正适合介绍给内地的老光棍当媳妇。关键是,这些姑娘家里要的聘礼都不多。

今天撞上了邓智权向他求助,正好借这个机会发一笔小财。他马上掏出手机,给徐世荣拨去了电话……

在传统观念里,做媒可是件积德的事。可让陈向东没想到的是,自己因贪婪引来了一场牢狱之灾。

没过几天,徐世荣那边就来信儿了,告诉陈向东新娘找到了,但是要 4 万元的聘礼。

陈向东感觉有些贵,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终敲定 3 万 2。

放下徐世荣的电话,陈向东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喜讯告诉了邓智权。

邓智权对这个结果颇为满意。几天之后,邓智权付给了陈向东 1000 元的「辛苦费」,然后二人登上火车,去了昆明。

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马关县

从昆明下车后,两人几经辗转到了都龙镇徐世荣的家里,准备迎接新娘子。

但是,两人在徐世荣的家中连续等了好几天,连新娘子的影子都没见到。

邓智权有点儿急了:「我钱也给了,人也来了,你们说话不算话,这不是骗我吗?」

徐世荣连忙安抚道:「老邓您别急嘛,新娘子早就给你找好嘞,只是咱们这地方地处边境,山路又不好走,不像你们内地,人人有手机,马路修得都宽得很。我们这儿送个消息全靠两条腿。再说人家姑娘也需要准备准备才能见新郎官,再等等,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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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智权一听徐世荣将自己家乡说得这般富裕,想必也是没少和女方家里夸赞自己,于是少了几分焦躁。

千等万盼,介绍人终于带着新娘来了。

怀揣着喜悦和激动的邓智权见到新娘的一刹那,表情瞬间凝固,什么大姑娘,这分明是个还没成人的女娃娃嘛!

邓智权当场就把脸拉下来了。徐世荣看邓智权急眼了,满脸堆笑地辩解道:「老邓你不知道,咱们这儿穷,姑娘们都吃不饱饭,营养不良,发育得不好……」

话未说完便向女方的介绍人使了个眼色。

跟着姑娘来的有三男两女,两个年纪稍大的男人连忙搭话:「是呢是呢,我们这地方穷,不比你们内地,吃得好穿得好。这姑娘叫王三妹,命可苦了,自小没了娘,她爹后来娶了个后妈,全是靠姨婆帮忙拉扯大。」

随即,指着其余的二女一男,继续说道:「你看,娘家人都来了,这二人是她的姐姐和姐夫,那个是她的姨婆。」

邓智权问:「那这姑娘到底是多大?」

介绍人回答:「三妹今年都十五了,我们这边女娃结婚都早,你放心吧,我们还会出婚姻见证书。都是合法的!不然这娘家人也不会跟来。」

邓智权有些犯难,不要这姑娘吧,钱已经交了,而且对方人多势众,弄不好把人家惹毛了再落个人财两空。要了吧,这姑娘这么小,会不会有麻烦?

进退两难之际他给家里拨通了电话,想问问老父亲的意见:

「你个怂货,小点儿又咋啦,过两年不就长大了嘛。你都这岁数了还挑三拣四个啥?人家能出见证书你还怕个逑。赶紧带回来哇!」

就这样,邓智权把王三妹从云南带回了陕西。

到家的第二天,邓家就开始张罗喜事,通知亲朋好友来参加婚礼。

可是热闹没多久,喜悦变成了惊诧。

当新郎新娘并排站在院子当中时,人们顿时一愣:好家伙,新娘子比新郎官矮了半个身子!这是娶了个矬子?

趁着新郎官领着新娘子转桌敬酒,不少亲戚近距离观察新娘子的举止和面相,这不是个矬子,分明是个孩子!

有人拉住邓智权的衣袖低声问:「智权,你咋弄个小孩子回来了,莫不是从人贩子手里买的吧?」

邓智权连忙解释道:「看你说的,我邓智权哪能干那种事,这姑娘是云南的,少数民族,属猪的,今年都十五啦。就是家里穷,吃不上饭,个子长不起来。来咱们这儿大米白面吃上两年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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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席散后,昏黑的屋内,邓好明、邓智权还有王三妹坐在屋内。

邓家父子表情都很沉重,因为他们观察几日后早就心知肚明,他们被骗了!王三妹就是个小孩子!

本来想的是就用「王三妹是南方人没长个儿」这个借口在婚礼上糊弄过去,但是亲友们的质疑让他们觉得瞒不住了。

但钱都花了,人都领回来了,没有回头路了……

王三妹低头不语,在两个粗壮的男人面前她甚至不敢吱声,更不知道即将要面对的事情是什么。

经过再三权衡,邓老头拿定了主意,阴郁地说:「既然进了我们邓家的门,那就要当好我们邓家的媳妇,我不管你以前咋样,今后见了外人,都要给我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讲。」

紧接着邓智权也恐吓道:「再遇见外人,你就说你已经十六岁了,以后说话做事都要像个大人,我们这儿的公安可厉害,要是看见你是小娃娃就结婚,会把你给抓起来,关大牢!过两天我去集上,给你买上一双高跟鞋,几件新衣裳。你就踏踏实实跟我过日子。你要赶紧学会我们这里的话,不能一个人出门,就在家老老实实待着。这里的日子比你家那边好过多了,吃得好穿得好,等你长大了还得给我生个大胖小子呢。」

幼小的王三妹低着头,眼泪不停地滴落在衣襟上。几天前她还在自己的家乡,现在却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语言都很难听懂。

面对两个男人的恐吓和胁迫,王三妹除了害怕什么也做不了,巨大的困境下她只能屈于淫威。

就这样,王三妹成了邓家的媳妇,白天下地干活,晚上遭受屈辱,谁也不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从哪来的。

邓家人本以为山沟沟里天高皇帝远,外加对王三妹又是利诱,又是恐吓,事情已经风平浪静了,却不知村民们的质疑越来越强,去报了警。

杨斜镇派出所接到了新丰村村民的举报,说村民邓智权娶的那个小媳妇有问题。

所长袁亚龙即刻把这个情况上报到了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很快,分局刑警队做了行动安排。

没想到这个案子比他们想象的还要恶劣。

2010 年 10 月 30 日,两辆面包车驶入了新丰村,停在了邓智权家门口。

车上下来几名汉子,敲响了邓家的门,开门的正是邓智权。

还没等邓智权张嘴,几名汉子二话不说,立即将他控制住按倒在地。

正在灶屋忙着做饭的王三妹听到院子里一阵嘈杂,急匆匆地从屋里跑出来,用不太流利的本地话问道:「做啥呢?」

几名汉子见跑出来的是一个身高只有 1 米 3 左右的小女孩,连忙说道:「孩子,别怕,我们是人民警察,是来解救你的!」

邓智权见状急忙喊道:「她不是小孩!是我媳妇,叫王三妹。」

一名警察拧着眉头问:「是你媳妇,那她有多大了?」

邓智权连忙答道:「十六岁了,是云南人,少数民族,家庭条件差,不长个。」

警察继续问:「那她有身份证吗,把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

「没有身份证,但我们有婚姻见证书。」邓智权的回答有些慌张了。

邓好明蹒跚着从正房屋里走出来,帮儿子向警察辩解:

「王三妹是我儿子年前在云南打工的时候认识的,有介绍人,娘家人同意才领回来结婚的。」

「既然这样,跟我们回派出所去说明一下情况。」带头的所长袁亚龙看事情有些僵持,果断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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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要去派出所,王三妹转身就跑回自己房间里,「嘭」一声把房门关上,大喊:「我要换件衣服。」

她匆忙地将一件红色外套穿在了身上。坐在床前穿鞋的时候,地上有一双童鞋,还有一双邓智权给买的高跟鞋,三妹犹豫了一下,还是穿上了那双高跟鞋。

因为她想起了邓智权的恐吓:「出门就得穿高跟鞋,要装成大人的样子。」

而邓智权也跑回房里,翻箱倒柜地找到了三张纸,其中两张是「男女双方婚姻见证书」,还有一张就是当初陈向东给他打的「收据」。

到了派出所,这三张纸一字排开都摊在了警方的办公桌上,所谓的「男女双方婚姻见证书」,不如说是一份协议,内容大致是说双方是自愿结婚,反悔一方要承担经济损失,上有男女双方以及双方介绍人、见证人的名字和手印。

但是警察看到这份「协议」上只有男方邓智权的家庭住址和姓名,而女方的住址和姓名,是空白的。

另一张「收条」的内容也很简单,上写:我陈向东代理收到邓智权交给女方父母亲和女方男方双方介绍费全部共计 32000 元。代理收款人陈向东、证明人徐世荣,均签名按有手印。

在邓智权看来,有这些东西就可以证明他和王三妹的婚事是合法的,而且是出于双方自愿的。

但是在办案人员眼里这是一个漏洞百出的协议。

很快,警察就对邓智权进行了第一次讯问。

邓智权对警察说:「三妹是我媳妇,她还小,所以有时就随着她爱干啥干啥,我娶三妹是经过她家里人同意滴。」

警察质问邓智权:「那你见过她的父母吗?」

邓智权回答:「没有见过,她娘去世了,爹娶了后妈以后就不管她了。」

「那你怎么知道她到底多大?连个身份证都没有。」警察接着发问。

「是她姨婆带来的,还有同村人的介绍人和证婚人,这还能有假,警察同志,我保证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我可以签字,我可以负法律责任。」邓智权瞪大了眼睛拍着胸脯继续撒谎。

而警察在询问三妹的时候,三妹的回答却非常含糊。不论是她说话的口音还是内容都让警方察觉出了重重疑点。

三妹说自己是云南人,哪个民族的不知道,哪一年出生的也不知道,就说自己属猪,家里还有两个哥哥和三个姐姐,其中一个哥哥在西安打工。

母亲之前遭意外死亡,父亲就娶了后妈。

她从小是和姨婆一起生活的,这门婚事也是由姨婆张罗的,邓智权给的 32000 的聘礼也在姨婆手上,和邓智权见面的时候,自己的姐姐姐夫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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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是八岁才上的学,因为家里穷,上了三年就休学待在家里,临走的时候还有几十个同学来送她。

警察看三妹不像个神志不清的人,怎么会连自己到底是多大都不知道?

通过警方户籍系统,民警在云南马关县查到了三个叫「王三妹」的人,并且年龄都很大。

所长袁亚龙感觉陷入了困境,「当地没有叫王三妹的女孩……究竟是谁在说谎?」他坐在椅子上手掐眉头思考着,突然,袁亚龙脑中灵光一闪,打开了电脑,翻出了南方少数民族的服饰照片。

「如果王三妹能确认自己是壮族或者苗族的人,那就大致可以确定是文山州人。」

可是王三妹看了半天,都说自己不属于这些少数民族。

没办法了,袁亚龙命令手下警员向云南的警方打电话求助,「请他们懂方言的来对话,看能不能确认王三妹是哪里人。」

很快,云南警方就把电话回了过来:「喂,我们是马关县公安边防大队的,现在找来壮族和苗族的老乡了,你们可以问问他们。」

于是,那边的两个老乡通过电话先后和王三妹用本地方言进行了交谈,意外的是,双方都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可见,王三妹既不是壮族也不是苗族。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天就黑了。关于核查王三妹真实身份的进程再次陷入困境。民警们都坐在一起讨论着,分析着。

谁也想不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竟然戏剧性的破了案。

由于工作太忙,袁亚龙就把刚放学的女儿先接到派出所,大人们在忙着工作,小女孩就坐在电脑前面看起了动画片《喜羊羊和灰太郎》,不承想,王三妹也慢慢凑了过去。

两个女孩坐在一起看着动画片,时不时地发出笑声。

看到这幅景象,警察们纷纷说道:「到底还是个孩子呀,哪像十五六的。」

大家更加肯定,王三妹还是个心智未开的小孩子!

一位名叫李永康的警察递给王三妹一张纸和一支笔说:「你把家里的信息都写出来,知道多少就写多少,越多越好。」

王三妹接过纸笔只是歪歪扭扭地写了「王三妹」三个字就放下了笔,对李永康说:「我就会写这三个字,这三个字还是我爸教我的。」

「你不是说你上过三年级吗,怎么就会写三个字,那你上学都学什么了?」民警诧异地问。

「我会写其他的字,能写很多呢。」王三妹见民警不信,就赌气噘着嘴回答道。

「那你写出来,让我们看看。」民警感觉这件事有戏,就让王三妹继续写。

王三妹在纸上熟练地写出了很多字符,然后又读出来。

这是「我今年多大了」,「这是爸爸、妈妈」,这是「我想回家」。王三妹一边读一边给民警解释。

「她写的这是什么文字?」所有参与办案的警员都围了过来,可就是没有一个人能看得懂。

袁亚龙着急说道「把三妹写的东西拍下来,用 QQ 发给云南那边,请他们帮忙辨认。」

很快,云南马关边防大队的 QQ 就回复了一行消息:「这是越南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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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三妹是越南人?」民警又将王三妹的照片发给边防大队,请他们确认。

边防大队民警看过照片之后并不能通过长相判断王三妹是否是越南人。

这时,商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徐尚志灵机一动,立刻从网上找到了一些越南文字,图片和语音广播,逐一让王三妹进行辨认。

王三妹一听到越南语,脸上一下子就笑开了花,转而又泪流满面。

「这就是我们那里的话,这句是谢谢的意思!」

至此,王三妹的真实身份水落石出!

她不但是个未成年人,还是越南人!

见真实身份暴露了,王三妹只得说出了真相,而更让人心惊的是,她是被拐卖来的!所谓的王三妹的身份以及她的亲友,全是假的,是这个女孩被逼无奈,在听从他人的指挥下背下来的谎言!

办案人员的心情变得十分复杂,庆幸于案情的突破,也悲伤于这个女孩的遭遇。

这不但是一个拐卖未成年人的案子,还是跨国拐卖!令人悲痛的是,王三妹的真实年龄仅有十岁!她竟然被当成货物转手卖给他人!

在派出所院子里等着的邓智权听见了屋子里警察们的谈话,知道事情的真相已经暴露,一下子就瘫坐在了地上,心里万念俱灰,头也垂了下去。

此时已是晚上 8 时。

因为此案涉及涉外拐骗,办案人员立即向商洛市公安局做了汇报。

不久省公安厅做了指示,要求妥善保护受害女孩,尽早破案。

在第二次对邓智权的讯问过程中,邓智权老实交代,在买时就知道王三妹是越南人,而且买回来后一直同居生活,发生过多次性关系,不过对方没有怀过孕。

王三妹也在这次做笔录中承认,之前交代的事情都是假话,都是邓家父子教给她的,被卖到新丰村的时候只有九岁,现在已经十岁了。

当初自己在家里时,有人说带她去镇里玩儿,她就被人带走了,没想到被带到了中国。

10 月 31 日,商洛市公安局局长亲自看望了三妹,并成立了专案组。

当天中午,犯罪嫌疑人邓智权涉嫌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刑事拘留。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组摸排抓捕犯罪嫌疑人陈向东,一组远赴云南,负责将王三妹移送给马关县公安边防大队,并请求协助抓捕云南的相关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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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3 日晚上,商洛市六名公安干警带着被解救的王三妹登上了开往昆明的火车。

6 日上午在云南省公安厅的安排下,一行人经过 400 多公里的崎岖山路,到达了王三妹当初被拐卖的马关县。马关警方请来了专业的越南语翻译并和越南警方取得了联系。

3 天后的中午,在中越边境检查站。中国警方正式将王三妹移交给越南警方,王三妹终于跟着越南警察回家了,临别时她哭着说:「中国的警察叔叔很好,等我长大后,要来中国感谢你们。」。

临分别前每位民警还捐助给王三妹 200 元,希望她回去能继续读书,大家还给她买了新衣服新鞋子。

陕西警方从越南警方那里了解到,王三妹其实姓田,她的亲生母亲已经离世,父亲因触犯刑法在押,后母之后改嫁不知道去向。家里还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幼小的弟弟。

2009 年年底,三妹在边境的田地里做农活的时候,被两个人贩子拐骗到了云南境内,而后被卖给邓智权为妻。

2011 年 8 月,检察机关对邓智权以强奸罪提起公诉,最终,邓智权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 3 个月。

其他参与拐卖、转卖的「介绍人」们也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实际上,三妹只是无数被拐卖的越南女孩中的一个。

「拐卖越南女性」案件在中越边境频发,有组织的犯罪团伙把黑手伸向了越南女性。

2005 年 6 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东兴市

东兴市是中越边境重要口岸城镇,每天都有许多越南人在这里做生意。

某天夜里,五名自称公安的人猛敲一家酒店的房门。

房间里正在熟睡的阮氏花被吵醒,她是一个 19 岁的越南姑娘,是来这里找自己的堂姐玩儿的。

面对五个彪形大汉,阮氏花一下子被吓蒙了。

「我们是警察,要检查你的入境手续。」

面对突如其来的检查,阮氏花不知所措,那个时候中越边境管控相当松散,两边国家的人们通常是持边民证来往,来中国的越南人不会办理入境手续。

「我没有入境手续,没听说要办什么入境手续啊。」

「没有入境手续?那你和我们走一趟吧。」

就这样,阮氏花稀里糊涂地被五个人带走了。

第二天来酒店找阮氏花的堂姐发现人没了,赶紧跑到酒店前台询问。得知妹妹是被五个男人带走以后,感觉是出事了,于是向东兴市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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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找了半个多月,都没有发现阮氏花的去向,这人似乎凭空消失了。

一个月之后的 7 月 12 日,阮氏花的家人突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接起来一听,原来是阮氏花!只听见她在电话那边压低声音焦急地说道:「我在中国的灵山县,快来救我!」

阮氏花在灵山县!家人赶紧把这个情况告诉了东兴市警方。

警察顺着这个号码先找到了电话的主人,查出来此人是一名嫖客,而后在这个嫖客的供述下,锁定了阮氏花身陷的魔窟:灵山县的一处卖淫场所。

被解救后的阮氏花告诉家人,自从被五个人拐走以后,她就被卖到了 300 公里以外的广西灵山县,这个地方有很多被迫从事卖淫活动的越南姑娘,都是被拐来的。

阮氏花不会汉语,人生地不熟,更没办法联系到家人。

越南籍的老鸨为了迫使阮氏花接客,每天都对她进行殴打、折磨,被逼无奈阮氏花只能屈从。

终于有一天,她等到了机会,趁一名嫖客不备时,偷偷用其手机给家人拨打了求救电话。

同时被解救的还有十多名越南女孩,年龄都是只有十几岁,越南籍犯罪嫌疑人林氏凤和中国人梁勇被警方抓获。

罪恶并没有就此止住,更多犯罪分子的手段令人瞠目结舌。

2007 年 8 月 31 日午夜,两名越南女孩正在东兴市一家大排档吃夜宵,突然,六个中国男人向她们快步走来,当街绑架,将两名女孩强行带上了一辆面包车,离开了东兴市。

当夜,两个姑娘便以 12000 元的价格被卖给了淫媒,淫媒又马上转手把她们卖给了一个偏僻山区的发廊,从事卖淫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她们一直被囚禁,财物被洗劫一空,先后被十二个人强奸,其中一名女孩甚至被强奸了三十一次!

9 月 5 日,两个女孩被警方解救时,二人的身心已经遭受了极度摧残,精神失常了。

2009 年 7 月 27 日凌晨,还是在东兴市,五名男子持两支自制枪支当街连开三枪,把四名在当地打工的越南籍女子当街掳走,气焰十分嚣张。

此案震惊了公安部,成为当年挂牌督战的打拐案件之一。

经过将近一个月的侦破,八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四名被害人中有两人被贩卖到了海南从事卖淫,最终被成功解救,剩余两人被卖到广西山区后下落不明。

「王三妹」案和东兴市这三起拐卖越南女孩案,也只是跨国拐卖越南妇女儿童的冰山一角。

是什么原因让犯罪贩子铤而走险,把目标对准越南女性?

1、地域原因

越南和我国云南、广西接壤,有着漫长的边境线,除了口岸以外,其他边境线上很少有天然屏障或阻隔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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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各种通道和小路众多,加上边境处人员往来频繁且复杂,从而为不法之徒从事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

2、低成本犯罪

人贩子拐卖越南妇女的手段其实非常简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就是使用暴力手段。直接绑架、麻醉,甚至冒充我国执法人员强行带走他们看中的目标。

第二类就是使用诱骗手段。因为我国的经济水平与越南相比较为发达,很多越南女孩向往到中国工作或是生活。犯罪分子就利用这一点,打着嫁到中国富裕家庭,到中国学习先进技能、打工赚钱等旗号,诱骗她们到中国来。

3、语言不通无法求助

被拐卖的越南女子往往都会被贩卖到边陲偏远山区或者内地贫苦地区,她们身处异国他乡,语言不通,环境不熟,被人贩子层层拐卖之后往往逃脱不出。

以上种种,让越南女性成为犯罪贩子眼中的「优质猎物」,成为牟利的工具。

而深度了解针对越南女性犯罪的一系列案件后,一条恐怖的黑色产业链浮现了出来。

黑产浮出水面

几千甚至几百块钱的拐卖成本,转手一卖就是几万块钱,获得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回报,驱使犯罪分子们铤而走险。

跨国拐卖越南女性案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内外勾结,集团作案。

有一套完整的「供货、中转、销售」流程。

犯罪团伙中,中国籍、越南籍犯罪分子皆有,他们各司其职、各有分工。

有人负责制定方案,有人负责踩点,有人负责实施麻醉和绑架、拐入,还有中转等环节,组织严密分工明确。

从警方历年解救出来的女性年龄来看,大多是都是妙龄少女,以 20 岁以下为主,15 岁至 18 岁的居多。

这些弱小的女子一旦被人贩子拐骗之后,往往受到威胁,恐吓,殴打和强奸。

最终这些可怜的女性要么被拐卖到偏远贫困地区做他人的媳妇,要么卖给发廊、酒店、会所等卖淫色情场所做三陪小姐。

被卖出去当做人妻的被害者往往会被强迫生育,在那些医疗条件不发达的贫苦地方,还有生完孩子后患上疾病或者产后后遗症的。

而被逼迫从事卖淫活动的,往往会被迫吸毒,染上毒瘾甚至是艾滋病。

她们的命运在被贩卖的那一刻就注定变得悲惨。

结语

人口拐卖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其一,是有「市场需求」

就像本专栏中的关于配阴婚的文章里所说,繁荣的「市场」与强大的「需求」,让犯罪分子为了利益铤而走险。能骗走就骗,骗不走就明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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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原因,是长期以来「物化」女性的思想在作祟

在拐卖人口的利益链上,被拐来的女孩都成了被明码标价的商品。古今中外一直都是这样。

一部名为《人口贩卖》的电影于 2005 年在美国上映,里面讲述了几个女孩被拐卖的经历。她们来自世界各地,以东欧欠发达国家为主,但也不乏来自于美国中产之家的女孩。

可以说,人口贩卖的罪恶无处不在,被贩卖的不只是贫困之地的女孩,有可能是任何人。

遭受跨国贩卖的女子因为语言不通,无法求助,更是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

我们常说,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所以,要想从源头上斩断这条利益链,就必须把买方也列为打击对象。

在我国,很多偏远地区的人们普遍文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在他们的观念中,传宗接代是第一任务,「无后」才是最大的罪过。为了繁衍后代,他们可以倾家荡产买一个女人,就像买一头耕牛一样。

我国的「拐卖妇女儿童罪」中规定,只要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以及偷盗婴儿这几项犯罪活动中的一项,就构成犯罪。

我们期望严厉的法制能够给那些克制不了贪欲和色心的人一记棒喝,也能让缺乏法制观念和同情心的人们警醒过来,让这种陋习永远成为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