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2月18日电 (尧欣雨)成都市教育局18日发布消息称,成都市教育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据了解,今后成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实行预收费,并以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并行的方式进行综合监管,严防“退费难”。

《实施细则》中明确,第一,预收费由银行监督管理,若培训机构“跑路”,学费可通过账户监管银行退还。比如,若校外培训机构发生非正常停业,学员未消课的学费经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就可通过账户监管银行得到退还,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机构“卷钱跑路”的风险,来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利益。

第二,预收费须全部进入专用账户,资金拨付须与机构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按照规定,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包含现金)须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预收费专用账户信息、预收费监管协议应同步在机构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

《实施细则》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以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并行的方式进行综合监管。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托管银行签订预收费三方监管协议,应在托管银行中分别开设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协议履行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未消课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

若校外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学员(家长),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学员(家长)申请退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应按培训合同的退费约定,立即启动退费程序,及时完成退费;学员(家长)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培训机构应在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员(家长)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的,应扣除已完成课时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此外,成都市还将建立两级财务督查机制,对存在资金异动等行为的机构予以顶格处罚。

据悉,《实施细则》适用于成都市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从事学科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的线下校外培训机构,不适用于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的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非学科类、非学历高等教育助考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参照执行。(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