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西方来说契约是个贯穿生活始终的东西,建立了契约就要按照约定去完成。但是对待契约的态度和我们东方的“守信”并不完全一致,或者说西方人将契约视为人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信仰。

西方对于契约的态度有时候也让东方的我们觉得费解,例如全知全能的上帝为什么要和柔弱无力的人类立约而不是直接降下神谕;为什么浮士德与撒旦立约后,上帝也无法干涉并撕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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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契约最早诞生于古希腊时期,由于希腊特有的地理环境-- 多山丘、少平原,而且土地贫瘠。所以古希腊诸城邦并没有发展农业文明的自然条件,不过希腊人为什么又没变成通过掠抢来补充自身需求的游牧民族呢?

一个重要原因是海洋。

地中海虽然是个内海,风浪无法与外洋相提并论。但是在生产水平和能力极低的古典时代,这也不是人类可以随意穿行的池塘。换句话说从成本上就不具备以掠抢来维持的条件。

因此为了更为有效的获取资源,希腊就发展出了依托内部手工业和地中海沿岸国家贸易换取资源的古典工商业文明。但是依靠什么来维持贸易的稳定呢?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 交换正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交换中需要确保所有参与主体的利益,确保这一点的基础就是交换过程中不损人利己,这种平等可以保证交换的持续。

由此基于交换正义的契约成为了古希腊工商业文明的基础,也让契约精神开始成为一种思想被人们所接受。

这种契约精神给希腊工商业文明带来的兴盛,也让契约在整个地中海区域被普遍接受并盛行开来。在这种环境下摩西在西奈山代表以色列人与上帝建立永久的契约,而不是跪接上帝恩赐的法旨就不是什么不能理解的事情了。

罗马控制整个地中海地区后,由于广泛的和平,让各地区之间的贸易发展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为了加强内部的管理以及处理各地的纠纷,以及应对律法无法将各类情况都一一罗列,罗马将契约融入进了法律。

罗马人认为契约是由于双方意见一致而产生相互间法律关系的一种约定。从而将遵守契约从守信的道德要求,更一步提升为必须遵守的律法要求。

另外由于罗马的征服,基督教也在整个罗马帝国内部扩散,并逐步代替罗马多神宗教体系,最终成为罗马的国教。

基督教原本脱胎于犹太教,所以基督教也继承了犹太教的基础,神和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圣经》分为《旧约》和《新约》两大部分,虽然历史上相关的版本无数,具体内容也互有差异,但是其中的“约”是契约这个意思一直未变。

因此随着基督教在西方世界的推广和盛行,契约观念也进一步的渗入西方人的行为和生活。

罗马帝国崩溃后,西方步入黑暗的中世纪。由于再无一个势力能像罗马一样建立起大一统的帝国,社会经济实际是在倒退。所以为了在低资源下有效的管理自己的国家,西方进入以“采邑制”为政治主体的封建时代。

“采邑制”是领主(君主)把土地分封给手下的贵族,贵族再将土地向下分封给自己手下的贵族或家臣,而获取封地的封臣可以基于血缘将自己的封地传承予自己的后代继承。这样一级级的分封直到最底层的农民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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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过程中每一次分封土地实际都是订下契约,封臣在获取土地利益的同时也意味着他接受对应的义务。封臣必须按照约定向领主缴纳税款、上缴贡物,在战争时期响应领主的征召等等。

封臣如果不遵守契约,领主可以惩罚封臣或者没收封臣的领地。同样在封臣遵守契约的情况下,领主则无权直接干涉封臣对其领地以及臣民的治理。更重要的是封臣可以正当的回绝领主提出的契约之外的要求。这也是西方的君主们在威权上一直弱于同方的同行的原因。

维系这一制度稳定的关键就是彼此对于契约的遵守,因为此时血缘只能决定某个人将会继承何种权力,但是血缘无法让这个权力被保障。

出于对社会关系的维护,这时契约又被赋予了新的含义。

思想家托马斯·阿奎那为古希腊的德性思想增加了一层神性意义,提出了全新的“德性论”。守约不但是一个人的道德义务和这个人为自己定下的法律,它也是每个人在人间遵从上帝的约定,践行上帝的观念。因此每个人只有履行自己的承诺,才符合正义的德性,才能真正称为上帝的子民。

(油画 圣托马斯阿奎那的典范)

在中世纪那个神学统治、约束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时代,阿奎那的“德性论”让契约精神融入了神学,在普通的道德和法律之外,增加了更高层次的道德约束。

注:这个有些类似我们古代一个人倘若“不孝”会被整个社会所排斥。

宗教的加持,让是否遵守契约成为判断一个人德性的重要依据,也让契约精神更加的深入人心。可以说以说中世纪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靠契约来维系的。

这也是为什么西方历史以及传说里有很多王室血脉隔了几代还能复国、遗腹子复仇重新获取爵位的故事,而东方自战国以后就不再有类似的事迹了。

欧洲文艺复兴结束黑暗的中世纪后,宗教也大幅度的退出了对人们思想、生活的影响和控制。但是契约精神并未随宗教一起后退,而是被进一步的加强。思想的解放让哲学家们对个体以及自由有了全新的认识,如约翰·洛克、雅克·卢梭这些启蒙者,提出了一个全新的概念“社会契约论”。

在文艺复兴之前,一个王国或者国家统治者的权力来源于基于血缘的继承或者武力征服。而社会契约论者认为一个统治者其权力和地位的合法性,来源于被其统治者的同意,也就是“基于同意的权力”。

(约翰·洛克 肖像)

这个观念完全不同于历史上谁拳头大谁就有理,谁武力高谁就是君主的丛林法则。将统治者的合法性定义为普通民众的同意,不再由统治者依靠自身的武力来保障。

这种基于同意的契约理论,影响了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推动了西方政治体制的变革,也重新定义了主权者和民众之间的关系。也正是从这个时期,人们开始“将权力锁进牢笼”。

从此契约不但融入了西方每一个人的生活、影响着他们的德性判断,还从更根本上保障着他们的社会地位,所以契约精神也成为西方人精神世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