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政治局进行了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集体学习,会议全面总结了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上的成效、问题和不足。法治体系建设是党推进“四个伟大”的根本保障,在迈入第二个百年新征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用“把好舵”、“补短板”、“促创新”三步法,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高质量发展。

在建设法治体系上要“把好舵”,统筹协调立足实际坚持法治为民。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首先要凸显党的引领作用,牢牢把握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鲜明底色,坚持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然后是要处理好法治与政治、改革和德治的内在关系,协调好各类重大关系问题,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政治思想与法治思维相统一;最后要明确好法治为民这个落脚点。治国有常,利民为本,法制体系的建设与发展最终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法治社会能不能做好,取得的成效显不显著要由人民说了算。坚持立足国情,汲取民意,真正做到法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切实增进人民福祉。

在建设法治体系上要“补短板”,科学立法突出重点注重实际成效。“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面对当前发展阶段,各个领域暴露出来的问题层出不穷,需要逐步完善卫生医疗、科技发展、生态文明、生物安全等重点领域立法,尤其要聚焦民生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立足实际、科学立法,补齐短板、突出重点。“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治建设成效难在实施上,那么在相关领域相关配套制度和监管力度就显得格外重要,相关职权者要打好“责任拳”,拉紧思想“防滑链”,压实主体职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建设法治体系上要“促创新”,深化改革培养人才建强法治队伍。“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则不可以持国”。新时代下社会矛盾频出,不进行法治改革社会矛盾问题就难以化解,社会转型就难于完成。这就要求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法治改革观。具体地说就是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敢于破除不适应新时代发展的旧法,探索确立社会发展需求的新法;另一方面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努力造就一批批法治改革攻坚队伍。推进法治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培养法治人才是重要的一环,要营造“敢干”的改革氛围,激励干部勇创新、大胆闯;强化“实干”的改革劲头,推动干部出实招、求实效,不断完善法治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