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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安宁夏建设协调小组下发

《关于通报表扬2021年度平安宁夏建设优秀市、县(区)和部门(单位)的通知》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被评为

“2021年度平安宁夏建设优秀单位”

2021年,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市党委、灵武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平安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聚焦聚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切实解决影响平安建设的突出问题,为提升平安灵武建设水平贡献了检察力量。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3人,起诉304人,办理的灵武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组织驾考二十余名学员旁听庭审,践行了“办理一件,警示一片”的警示效果。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依法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及其关联犯罪,坚持依法查办和宣传教育并重,努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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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确保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畅通,通过各种渠道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52件,均在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答复率达到100%。积极参与灵武市“三无三好乡镇”创建工作,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每月安排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进驻各乡镇(街道),全年安排检察官值班80次,接访群众13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400余册。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向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31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党和国家的“暖心钱”5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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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生态环境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3件,有力督促了相关行政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充分发挥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室的监督作用,以监督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案件为抓手,依法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进行专项监督。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通过“检察官+社工+家长”三方联动方式,帮教涉罪未成年顺利回归社会,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灵武市人民检察院

本期编辑:李文鹏

责任编辑:马鹏程

审核:陈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