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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济宁市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发布警情通报:

1月30日至2月11日,济宁市发生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6起,造成资金损失104万元;其中,网络贷款诈骗案件4起,损失16万元。

作案手段分析

诈骗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网站、网络社交工具等渠道,广泛发布贷款广告,以“无抵押”“无担保”“不查征信”等幌子,引诱受害人下载虚假APP登录虚假网站办理贷款,然后以“手续费、刷流水、保证金、解冻费”等名义,让受害人先交纳各种费用,一旦受害人转账汇款,便会切断与受害人的联系。

警方提醒:

1、贷款一定要到正规金融机构办理!

2、正规贷款在放款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否则都是诈骗!

3、请为手机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并打开全部权限,开启来电和短信预警功能!

4、96110的电话要耐心接听!12381的短信要仔细查看!

来源:济宁市公安局新型犯罪研究作战中心

编辑:吴昊

审核:张琦 牟巧环

终审: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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