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浙江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公布2021年度全省人民生活等相关统计数据公报,其中包括最为关注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生活消费支持。2021年,浙江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41元,比上年增加5144元,名义增长9.8%,仅次于上海和北京之后,排在第三位,比排在第四位的江苏高多了1万元左右。从收入来源来看,人均工资性收入为32821元,增长9.2%;人均经营净收入为9294元,增长11.8%;人均财产净收入为6905元,增长12.5%;人均转移净收入为8520元,增长8.0%,收入结构更为优化。再来看看消费。2021年,浙江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668元,比上年名义和实际分别增长17.2%和15.5%,增速实现由负转正。对比来看,浙江比全国平均水平(24100元)高12568元,居全国31个省(区、市)第三位,省(区)第一位,也仅次于上海、北京。那么,浙江人把钱花在了哪呢?

数据显示,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其他用品和服务、教育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三类支出增速位居前三,人均分别支出977元、3769元和2499元,比上年增长34.8%、30.4%和27.8%;交通通信、衣着支出快速增长,人均分别支出5196元和2051元,增长20.8%和20.4%;生活用品及服务人均支出2073元,增长15.8%;食品烟酒人均支出10160元,增长13.9%;居住人均支出9943元,增长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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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城里和农村的收入和消费标准各不相同。2021年,浙江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48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193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47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415元。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金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