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中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保障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服务营商环境政治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教育引导全省机构编制部门干部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对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机构编制部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职责任务和使命担当,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以思想破冰引领营商环境建设。按照“三抓四精五化”要求,持续锻造抓严、抓紧、抓实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精心、精准、精通、精致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科学化、制度化的工作目标,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更好地服务全省营商环境建设。

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体制机制。统筹发改、司法、商务、市场监管、政务办等牵头部门在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开放环境等方面职能职责,发挥好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优势和相关部门专业优势,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机衔接、责任无缝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全域统筹、上下贯通、运转协调的工作体系。

三、拓展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成果。修订《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建立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等机制,发挥权责清单在优化机构职能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强化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机衔接,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企业群众诉求强烈的高频事项,探索推进机构职能流程再造,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健全部门间协同配合机制,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

四、创新编制资源统筹使用管理。制定创新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优化编制资源配置,分行业、分领域建立编制周转制度,加大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实行“省级总控、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过创新挖潜,向营商环境建设重点部门适当倾斜周转编制资源,满足重点领域、重要项目、重大民生等编制需求,进一步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升效益。

五、强化基层营商环境建设能力。持续推动工作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深化扩权赋能强县改革,聚焦发改、住建、交通运输、商务等领域,编制省、市下放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提升县级承接和管理服务能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巩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推动“两清单一目录”纳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网通办”。持续推动街道履职能力建设,发挥街道枢纽作用,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联动响应机制,及时回应企业群众利益诉求,促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协同高效。按照省委统一部署,适时推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整合优化机构设置,完善职能配置,强化统筹区域发展等方面职能,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杜绝地方保护和利益驱动式执法。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进一步探索扩大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范围,协同推动建立执法队伍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联勤联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为基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七、加大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力度。协同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部门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体制。制定湖北省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管理办法,探索建立留编引才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吸引高层次人才向科技创新领域流动。推动各地在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用于保障教育、卫生、科技等重点领域事业单位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单列管理、专编专用,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人才编制保障。

八、激发开发区改革发展内生动力。聚焦开发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推动开发区管理机构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任务,着力强化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等职能。全面完成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精简优化内部管理架构,实行机构精干和扁平化管理,理顺开发区管理机构与各方职责关系,结合实际稳步推行“一区多园”“区政合一”等管理模式,构建规范有序、优化协同、便民高效的体制机制,将开发区打造成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

九、充分发挥机构编制评估作用。及时跟踪了解各地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情况,结合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评估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对有关部门服务营商环境方面的职责任务落实和履职效益情况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部门职能配置和编制配置的重要依据。对履职越位、缺位、错位影响营商环境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促进服务营商环境建设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十、提升机构编制部门服务质效。建设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调整优化机构编制业务“网上办理”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数字编办”建设。优化机构编制日常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真正让“数据多跑路、部门少跑腿”。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监督机关、事业单位在各类市场活动中规范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不断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切实履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和调度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落地见效。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纳入机构编制年度报告事项,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来源:湖北机制编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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