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秦雪丽通讯员孙洪安

1月2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春节将至,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杜绝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全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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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市场价格行为专项整治范围为商业零售行业、交通旅游行业、生活性服务等行业的价格行为,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吃、住、行、游、购。结合探亲、旅游、出行和商品消费集中的节日特点,以超市商场、餐饮旅店、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重点对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商品的价格行为进行检查。加强市场巡查,畅通举报渠道,对价格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采取集中整治与市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对于未明码标价的、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进行价格欺诈的,将按照相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查出的价格违法信息将纳入社会信用监管系统,予以公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