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何社会论(本文原创 禁止抄袭)

标题: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续:被告洪某不认罪,检察院称其“泯灭人性”

1月28日,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再次迎来开庭,受害人李某月的父母带着悲痛的心情来到法院,他们的诉求始终不变,坚决要求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以此来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

原以为这次开庭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但令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嫌疑人洪某竟不认罪,还当庭翻供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然而他给出的理由也很可笑,洪某称他没去过现场也没动过手,所有事情都是其他两名被告干的,跟他没有关系,因此他没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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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洪某的无罪辩护,检察院也用极其严厉的措辞进行评断,称其是“人性泯灭”,毫无愧疚之心悔过之意。

面对嫌疑人洪某的此番说辞,受害人父亲也是比较意外的,在他看来,如今案件已经非常清晰,洪某作为主谋者,应当要承担此案的主要责任,辩护无罪实在是可笑。

此外他还透露,这次开庭3名嫌疑人都参加了,其中张某光和曹某青均已认罪认罚,庭上做了罪轻的辩护,只有洪某不认罪,双方律师已然造成矛盾。

目前,此案并未当庭审判,需法院合议之后才能公布结果。

“最后的胜利还没有到来,我们还要继续斗争下去,我一定会给女儿讨回公道”,这是受害人父亲最后的表态。

他表示,自己唯一的女儿没了,以后还有什么快乐可言,坚决要为女儿讨回公道,等待庭审结果出来后,他就要把女儿的遗体带回老家安葬。

说实话,嫌疑人洪某会不认罪,我丝毫都不意外,通过他之前的表现就能看出,他并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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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在受害人父母提出死刑要求后,他肯定更加害怕,想要为自己求得一线生机。

上次开庭被取消,想必也是洪某为了筹集证据需要时间,但不得不说的是,事实胜于雄辩,在证据面前洪某再怎么狡辩也没用,这只会增加他的罪孽。

时隔一年多,这件事也该有个结果了,洪某他必须为自己的残忍行为付出惨痛的代价,这次判决不仅是给受害人父母一个交代,同时也是给社会大众一个交代。

我们要知道,洪某最可怕之处并不是指挥杀人,而是他那强大的“洗脑”能力,这样的人要是继续让他活下去,才是社会的“毒瘤”。

而且其态度也证明了他并不是一个有悔改之心的人,要是这次让他逃过一劫,很难保证他下次不会继续作案。

现如今,我们只希望法院能给出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让罪人得到惩罚,还逝者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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