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张家界1月28日讯(通讯员 徐航英)慈利县江垭镇的杜某与彭某原是邻里,以前关系一直不错,两年前杜某修建养殖场,占用了彭某一部分林地,双方对该林地的权属争执不下。杜某前往养殖场需经过彭某屋前,后杜某想拓宽人行便道需要占用彭某部分菜地,彭某不同意。今年年初彭某返乡后,想对连接自家房屋和241国道的150米公路进行硬化,扬言修好后不准杜某的车经过,杜某随后运来水泥板堆放在路中央阻止施工。曾经的世邻就这样在两年间因为林地权属、菜地占用、通道修建三件纠纷,矛盾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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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多次调解不下,遂向江垭司法所请求指导援助,江垭司法所指派调解员唐先明赶到现场进行调解指导。到场后首先对照双方的林权证,实地勘测边界,询问村里老人了解历史归属。随后组织在村部现场调解,调解员并不急于表达意见,而是在控制双方不出现肢体冲突的前提下,让双方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宣泄情绪。

等双方情绪平复后,只从三点便讲清了问题的症结所在。第一,关于林地权属问题,作为养殖场施工方的杜某在林地归属不清的情况下贸然动工,毁坏了山林原貌致使难以辨认,行为在先应负主要责任,而经现场查看,依据现有的树根位置和切坡的角度,杜某的养殖场确实占了彭某一部分林地,应承担侵权责任;第二,彭某进行道路硬化是好事,但无论道路路基以前归属于谁,一经修成便具有公益性质,杜某享有通行权,没有听说道路还能颁发产权证归属个人,所以彭某不能阻止杜某车辆通行;第三,这些本是小问题,但激化成如今的矛盾,双方不理智的处理方式是主要原因,如果想要化解矛盾必须共同拿出诚意。调解员现场讲解事实的同时普及了《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及相邻权的概念。

三点讲完后调解员见双方已经低头默不作声,便说道:“双方都是世邻,年轻人外出打工家里老人不都要靠邻居关心吗?年前顺利把事情解决了一起开开心心过个好年,彭某主张的是林地补偿,杜某主张的是通行权,本身并不冲突。”随后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杜某同意用自己的一块林地补偿彭某的损失,同时杜某、彭某各出资50%共同进行路面硬化,彭某同意拆除院墙让拓宽的公路能直通杜某养殖场。就这样原本还在互相指责谩骂的两家人在司法所的调解下签订协议握手言和,一揽子化解了三个纠纷,解开了两年的积怨,双方当事人都紧握调解员的手道不完的感谢。

“看现场、察实情、听诉求、巧化解”是江垭司法所处理山林土地类纠纷总结的心得,今年已经67岁高龄的调解员唐先明作为退休返聘人员,仍然活跃在人民调解一线,以其过硬的法律素养帮助化解着一起又一起群众身边的纠纷,守护着地方的平安稳定。